“墨西哥人”不是人,而是一把古董手枪。附带在它身上有一个传说,故事的悲剧收场,让这把枪沾上了凶险的不祥之兆。每个持有它的人,都会遭来不测。如今,小混混杰瑞(布拉德·皮特BradPitt饰)面临着抉择:要么接过黑帮大佬的任务,远赴墨西哥把这支枪找回来;要么乖乖地听漂亮女友萨蔓莎(朱莉娅·罗伯茨JuliaRoberts饰)的话,和黑道断绝来往,做回一个光明正大的人。当然,得罪黑帮无异于惹火烧身,杰瑞再三考虑,还是决定把“墨西哥人”寻回,干完这桩事情就金盘洗手。风尘仆仆的赶到墨西哥后,杰瑞在异乡经历着曲折的寻枪过程。“墨西哥人”的神秘魔咒也渐渐浮现——萨蔓莎遭到了黑帮老大的绑架,以此来威胁杰瑞务必把枪完好带回。杰瑞的前路,面临着凶险的黑帮势力、手枪的古老魔咒,更有爱情的真谛等待他发现。
这电影挺酷的。看了过瘾。很纳闷评分怎么这么低。 最喜欢里面的一句对话。当时大为震动。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 酷吧。就是永远永远的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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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上一次评论过去了十年。电影的评分已经慢慢高起来了。
又重温了一遍。依然觉得特别好看。很多小细节。大笑或者眼睛潮湿。 2019.1
从看过《阅后即焚》后,我就觉得布拉德·皮特最适合演傻呼呼的角色。这次看了《墨西哥人》,我对这个观点更加的确定了。皮特的演技真的是非常的适合饰演这样的毛毛躁躁傻里傻气的人物,做什么事的时候都会走神。非常喜欢电影里的那只总是咬着一个破橄榄球的大狗,它很鬼,皮特用枪指着它它才会听话。电影的女主角瘦小枯干的,和她有过很长时间对手戏的胖子杀手很可爱。那个黑人杀手的样子让人印象深刻,长得很有个人特点。最搞的就是这部电影其实是一个喜剧片,尤其是当你看到那个死得很离奇的帽子男的时候,皮特一连串的“fuck”也解决不了他要面临的那些棘手的问题。电影中讲述墨西哥往事的片段很有怀旧效果,而关于那把神秘的枪的最终故事,也颇让人感动。
看的时间是有点紧,昨天好像一直在写影评,写啊写终于写完了。
其实整个故事都是围绕一把枪,这把枪背后有个故事。大致就是,曾经有个枪匠,以做枪为生,他有个女儿,还有个学徒。学徒人很老实,兢兢业业,认真学习,慢慢地学徒喜欢上了师傅的女儿,女孩子也喜欢他。枪匠有一天接了一个活,那就是给一个贵族做一把枪,要无与伦比、美轮美奂、从来没有的这种。用了很久的时间,枪匠终于把这把独一无二的枪做出来了,不过,他在枪上下了一个诅咒,好像是只有善良的人才能用,做好那天,找了一个人来试枪,结果逆火发生,这个人被枪打死。贵族来了,这贵族儿子无恶不作,还要娶匠人女儿,打死了学徒,匠人女儿用这把枪杀死了贵族儿子。
这个枪的故事就这样。小混混杰瑞搞砸了老板的任务,女友萨曼莎要求杰瑞和黑道断绝往来,和她一起到拉斯维加斯发展。杰瑞拒绝了,因为没完成任务,在老板这里,要么死,要么再去墨西哥去完成一个任务。到墨西哥,找到一个人,这个人手里有一把枪,把枪和人带回来就完成了任务。
杰瑞来到这里,根据线索,很快就找到了这个拿枪的人,也拿到了枪,倒霉的是,这个人出来后被流弹击中直接死了。没办法,杰瑞必须要把枪给带回来,他在路上遇见一个当地人,把枪给他偷走了,他追上然后把枪又给抢回来了。后来又被人给偷走,又抢回来。
与此同时,萨曼莎也受到了黑帮分子的绑架。一共有两帮人,一个是黑人,还有一个是白人,白人把黑人给杀了。白人号称自己是某某人,然后带着萨曼莎一路走,一路联系杰瑞,就是联系不上。中间还有个插曲,这个白人杀手是同性恋,在酒店还遇见了真爱,结果被人杀死,他又来个反杀。
终于见到杰瑞了,萨曼莎和他生气争吵。这个白人杀手本来有机会杀死杰瑞,不过被杰瑞反杀。了解了整个故事后,这把古董手枪最后物归原主。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i dont think it is a comedy.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很有趣的片子,各路神人,好玩台词,墨西哥音乐,酷车酷狗,都齐了。那个多愁善感但professional的杀手,是继Leon之后我最喜欢的杀手,相当有爱啊,都舍不得他死掉。很多段落,老让我有英国片的感觉,快节奏,冷幽默。
3.5。皮特抓狂和大嘴发飙的样子我快笑屎了。。。
把这么个简单的事儿说得有意思,还不错。要是前两年估计我看不下去。但这部妨碍其是一部好片子,虽然当年很多人诟病它多无聊多自作多情,我觉得说这话的人实在不是有趣儿的人。我喜欢那个传说。另外演员都很棒,尤其那条叼着美式足球的野狗。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片子很黑色幽默,一种美国式的黑帮幽默。朱莉娅·罗伯茨的演技不是盖的,演一个癫狂的女人演得那么像。
一杆老枪引发的血案,很欢乐啊~原来戈尔在拍加勒比海盗之前有过这么欢乐的电影
If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seem to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of enough is enough?
If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seem to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of enough is enough?
故事简介蛮吸引人的,看电影正片觉得巨巨巨巨巨无聊,结尾一把稍微翻点本儿。感觉墨西哥人手枪吧,就是穷小子做了一个机关,中间卡了一枚戒指,设计成一二发空弹,三发能打,四发能打并出戒指?
布拉德皮特一部片换衫换的比大嘴还多,茱莉亚罗伯茨看上去好老的样子,脸上皮肤都不如那个基佬杀手,最屌的是那只狗了不拿枪指着不换地儿还去哪都叼着那破球。
一把被诅咒的枪,一对争吵的恋人,黑社会的暗杀,利益的争夺,还有那许久以前凄美的故事
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永远都不会结束。整个故事因为利洛有了温度,而他尽管失去了生命,却也因为他生前最后时刻收获的理解和留下的哲理而使他的死亡显得不那么冰冷。扮演者甘多菲尼年初演完Enough Said后不幸离世,是另一件遗憾的事。有深度的喜剧,尤其最后以今拟古,很赞。| 喜剧就该大明星演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totally, truthfully, all the way love each other, when you’ll get to that point when enough is enough? Never, never.”
这是一部质量很高的烂片,意思是,符合一切烂片的元素,并且有影帝影后的卡斯支持。120多分钟里,每当我以为这故事终于结束了的时候,它就又冒出些愚蠢差错来使之继续,然后我才想起,对哦,导演费力安排的无聊悬疑还没揭谜底呢!何等的冗长又傻X。话说,我喜欢Pitt指天喊赢的傻样!
要不是我有时间,要不是因为外面下雨无所事事,要不是沙发很舒服,要不是我发现用电视看碟效果很好,否则我是不会看这片儿的。2个多小时,内容太简单了。就是个爱情片。剧情挺无趣的。影片顺带还说教了一番,关于爱情的态度。不过对我没什么用,感觉有点浪费时间。亮点是演员,皮特把一个底层的小混混那副无赖样诠释的让人恨的牙痒痒。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Legend of a gun)
一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披着黑帮外衣的爱情故事,还有两大巨星。这分数有点不合理,至少得有个7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