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狗

犯罪片美国1992

主演:哈威·凯特尔,蒂姆·罗斯,迈克尔·马德森,克里斯·潘,史蒂夫·布西密,昆汀·塔伦蒂诺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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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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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4 12:20

详细剧情

黑帮老大乔·卡伯特(劳伦斯·蒂尔尼 饰)和他的儿子“好家伙”艾迪(克里斯·佩恩 饰)召集了六名强盗,准备到珠宝店抢劫一批天然钻石。这六个人彼此各不相识,甚至连对方的姓名都无从得知。乔为了保持机密,以颜色作为代号分别给六人起名为白先生(哈维·凯特尔 饰)、橙先生(蒂姆·罗思 饰)、金先生(迈克尔·马德森 饰)、粉先生(史蒂夫·布斯塞米 饰)、棕先生和蓝先生,并规定他们之间不能透露任何私事。   抢劫时,六人中了警察的埋伏,蓝先生和棕先生当场死亡。白先生带着身受重伤的橙先生回到预定的聚集地——一个仓库。一会儿,粉先生、“好家伙”艾迪和金先生也来到这里,并活捉了一名警察。几人回忆案发时的情景,得出结论,六人中必定有人向警察告密。为了揪出告密者,大家审问拷打那个警察,仍然无法得知事实真相。本就互不了解的几个人,开始互相猜忌,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预设的轨道。

 长篇影评

 1 ) 细节才是卖点

“F*** you! I'm dying!” 最记得这句昆汀味十足的台词,昆汀把电影真是玩的不亦乐乎。 一个简单至极的故事情节:一个大佬临时纠集了一帮家伙去抢劫珠宝店,没想到其中混入了一个卧底,因此中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网上有一段小动画叫“Reservoir Dogs in 30 Seconds”,30秒的时间就能把这个故事完整的讲完了。没有复杂的情节、没有重生的悬念、没有刺激的爆炸、没有华丽的布景、没有震慑的视觉效果,甚至连演员也没一个长得多顺眼的,它有的只有一个:精彩的叙述方式。我想大可以做一个专题,就叫“听昆汀讲故事”,例子就用《落水狗》。其实昆汀在电影中就已经将自己的绝招告诉我们了,还记得电影中那个卧底警察背熟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吗?对白反复强调的是:细节才是卖点。 影片中众主角们开头就有一段非常拉风的出场,慢镜、西装、墨镜、嘴叼烟头、手插裤兜,像极了香港电影中黑帮大佬们出门的镜头。然后每个人一个特写镜头、字幕标识出演员的名字,然后镜头转到背面,片名出现——“Reservoir Dogs”,非常有趣的是,在片名之前插入了一个小小的“are”,哈哈,昆汀一开始就告诉你了,这些耍酷男只不过都是“落水狗”而已。另外有趣的是,关键人物Tim Roth的名字是和其他人分开的,而且加了一个“and”。 众落水狗们是由父子俩——大Boss乔和小Boss艾迪领头,其余的都是临时凑齐的,为安全考虑,分别不同的颜色来作为代号,呵呵,这不就是不同毛色的狗么? 片头一段众狗群聊的镜头是长达7分钟胡扯蛋,大段的对话看得人不知所云,这也是昆汀电影的一大特色,让观众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然后突然给出一个惊喜,这是他最大的乐趣所在。细看这些絮叨,而又不尽然:棕狗絮叨着他对麦当娜的《像个处女》的解析,满口都是性;大Boss在拿着他的名册查着什么,显然这名册上还有一大串名字,而众狗们的名字应当也是位列其中的;白狗敢公然夺过大Boss的名册,显然他和大Boss的关系非比寻常;金狗开玩笑问大Boss要不要我来干掉白狗,还做了一个击毙的手势,后来我们也知道,他是个变态杀人狂;最有意思的是粉狗,执意不愿意给小费,但是大Boss一来,他还是给了,短短几句对白,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从穷人堆里走出来的、颇有些单纯而又敏感的、遇事但求自保的家伙。 接下来就看看昆汀那天马行空式的叙述方式吧。 片头字幕还没结束,正当我们看到众狗们意气风发的出发,期待着他们会干出怎样一番“壮举”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我要死了”,然后就看到橙狗浑身是血的出现在汽车后座上,白色的车座内到处蹭着的鲜红血迹格外扎眼,血淋淋的双手、惊恐的眼神、哭腔式的嘶喊、绝望地扭动着的身体,让人大跌眼镜,刚才还在耍酷的橙狗一下子变成了这个样子。其实,这里是电影的开头,却是故事的中段,之前发生的事都是用插入闪回的方式叙述的,每段插入又分别有一位主人公,白狗、金狗和橙狗的段落甚至加上了小标题。 这几处插入式的叙述都韵味十足:白狗问粉狗是怎么逃出来的,自然地切入粉狗逃跑的过程;粉狗去厕所了,剩下白狗一个人抽着烟等着,似乎故事的发展在时间上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白狗的段落;金狗打开后备箱给白狗和粉狗看他抓的警察,三人相视一笑,白狗相信了金狗,然后切入金狗的段落;橙狗意外地干掉金狗后,无奈地只能等着大Boss前来,这里的时间上又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橙狗的段落。几处切入点都恰到好处,流畅自如。而整个抢劫行动的目标和计划是在白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具体每个人的分工和细节步骤又是在橙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拿捏得游刃有余。 整部电影讲的是一次抢劫珠宝店失败的行动,而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哪怕一个珠宝店内的镜头,但是通过众狗们喋喋不休的对白,一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脑海中。 影片中最最关键的人物就是橙狗,而在他拿起枪打死金狗之前,我们几乎都快把他忘了,一个血流满地,奄奄一息的家伙还能做什么呢?昆汀成功的暗示并引导了观众的思维,然后令人咋舌的把一个惊喜“噌”的冒了出来。我甚至能想象到当昆汀看到观众惊讶的表情后,开心得手舞足蹈的样子。 对于剧中人物的刻画,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极为鲜明,立体而丰满。 白狗是个老江湖,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试探橙狗是不是已经断气了是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的方法,估计是看是否有雾气吧,在逃脱的时候举双枪连车带警察都打得稀烂的镜头酷劲十足。而他又是有同情心、讲义气的人,以至于粉狗说他“表现的像个新手”,橙狗是他的拍档,中枪垂死,白狗觉得是他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狗自己的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狗去医院,拒绝让变态的金狗留下来看着橙狗,并在相互猜忌中始终袒护着橙狗,不惜自己的生命。 金狗是个变态的家伙,出现在货仓便是带着墨镜,吸着可乐的,举手投足透着些许优雅与自恋,而他在珠宝店里警铃一响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拿枪对着警察,享受着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着躲避的样子,他可以随着音乐,踏着舞步,割下了警察的耳朵,说“我才不理你现在知道还是不知道,无论怎样我都会拷打你,不管能不能得到我要的信息”。而同时他对大Boss又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大Boss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漏。 粉狗是个“专业”的贼,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敏感、胆小,活像个偷油的耗子,一出事他就警觉有卧底在他们之中,他们是中埋伏了,白狗要告诉他真名,他立刻敏感地拒绝了,他不想杀人,为杀了一个警察而耿耿于怀,他拿到钻石后并没有随身带着,而是先藏在了一个地方,他在知道金狗割了警察的耳朵后捂着鼻子惊恐地凑过去看。他又是个自身利益第一的人,他不愿送橙狗去医院、不愿知道白狗的真名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狗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而金狗出现之后又收回了这些言语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大Boss发话后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小Boss艾迪,狠角色一个,一见金狗就解开扣子、腾空口袋、褪下手表,言语挑衅,然后和金狗干上一架,显然,他和金狗是一丘之貉。 而对于次要人物昆汀可真是有够“次要”他们的,自己来扮演调侃麦当娜的棕狗,而蓝狗几乎没几个镜头,也没几句台词,我们只知道他被打成蜂窝了…… 再看看昆汀还有哪些精彩的细节描述吧。 白狗问粉狗要不要抽烟,粉狗第一反应是说戒了,然后又问有烟吗?白狗一摸口袋,没有烟,这是因为在前面抱着橙狗掏兜里的手帕时把烟带掉在地上了,于是他又回到橙狗身边拿,给粉狗点上烟后,自己并没有点,而是等到洗完、梳完之后才点的,粉狗一边说着金狗的疯狂杀人,一边有些紧张地把手枪子弹上膛,而旁边的白狗一听上膛声立刻警觉地回头看了一眼,等等。 影片中间画外音有一段说:这是凯比利的“70年代的超级回声”,如果你是第12个打入的你就可以赢取两张看怪兽的门票,而金狗在折磨警察的时候打开的电台正是这个,呵呵,这怪兽不就是金狗吗? 金狗在折磨警察之前,特意检查了一下躺在地下的橙狗伤势,确认他不会醒来时才下手的。而金狗在割警察的耳朵的时候,镜头故意晃开,似乎是我们不忍见到血腥的场面而把视线避开一样,但是镜头却对准了货仓中的一个门洞,上面写着“Watch your head”(小心你的头)。 橙狗的出门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看上去有些紧张的橙狗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而仅仅翻戒指这么一个镜头都似乎在诉说着一段卧底警察糟糕、无奈而又有口难言的婚姻生活。橙狗下楼后上了一辆车(小Boss送他们去开碰头会),而这时的镜头却在后面跟踪的一辆车里(橙狗叫来的警察),一个镜头,开两件事都交代清楚了。 碰头会后,白狗和橙狗在珠宝店门口的车内排练着行动计划的内容,注意看,前三个镜头是黑白的,画面里面的汽车也都是静止的,这个显然是他们事先拍三张照片,计划应当也就是按照这些照片制定的。这时的白狗和橙狗都穿着花衬衫,排练着每个人将会做什么,看上去非常周到,没什么差错,而画面一转,他们突然就变成墨镜西装了,开车的棕狗满脸是血,这回是玩真的了! 最为值得玩味的是橙狗讲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就像“红军帽”要求的那样,在橙狗的讲述中细节相当丰富,从镜头语言中我们知道,他已完全把这些细节都当成了自己的经历(自己进入到了自己的故事中),包括每个警察的表情、警犬的吠声、洗手的细节动作,甚至在开烘干机的时候直接用上了夸张的慢镜(越说得细,故事发展就越慢不是吗?)。有趣的是,在这个故事中,几位警察同样是在听其中一人在神侃自己的传奇经历,和橙狗一样的是,他同样注意细节,极尽的描述着每一处细节。哈哈,狡猾的昆汀把观众给耍了,他其实也在做同样的事,这不由让我想起“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那个无穷循环的故事,那个警察说的故事实际上极烂,橙狗说的故事同样烂,昆汀说的这个故事也一样。 看昆汀的电影,是一次精神感官的愉悦,它不是仅仅停留在身体表面,但又并不探入内心深处,充满戏谑、嘲笑、无厘头,充满血腥、暴力、变态心理。昆汀的电影,绝不会有多少现实的意义,更不会与社会、人性什么的有任何联系,那些从昆汀的电影中看出多高深的意义的评论都是胡扯。看完昆汀的电影,我只会拍案而起,大骂一句“我靠”。 引用一段台词结束吧: “一定要记住那些细节部分,那才是关键之处,这个特别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男洗手间,你得记住所有的细节,他们是用纸巾抹的手,还是用吹风机吹的,你得记住隔间是否有门,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透明的肥皂,或者中学时用的那种粉红色小颗粒物体,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热水,臭不臭,如果很肮脏,那些混蛋有没有泻得哪里都是,你得记住这些所有的细节,这样才能背熟这个剧本,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细节当成自己的经历,当你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想着这是你自己的经历,你是怎样做那些事的就行了。”

 2 ) 后现代英雄

以下内容参考了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篇影评最后发表在了公司内刊,所以想自己留个纪念而已。

《落水狗》是导演昆汀卡伦蒂诺的处女作,1992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首映,虽然不及《低俗小说》、《杀死比尔》那么有名,但在这部片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典型的昆汀风格——片头看似无关的碎碎念,非线性的叙事结构,把戏谑和暴力美学完美结合的黑色幽默,对七十年代爵士乐及漫画的深刻喜爱等。
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独立影片,《落水狗》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黑帮老大乔和他的儿子,策划了一起珠宝抢劫案,组织了六个互不相识的人去实施,结果遭到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整部影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一个珠宝店内抢劫的镜头,只是通过事后劫匪之间喋喋不休的对话,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落水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关于人物的设置及细节的刻画。六个劫匪分别用了不同的颜色来命名:Mr White,白先生——义气,Mr Blonde,金先生——忠诚,Mr Orange,橙先生——正义,Mr Pink,粉先生——利己主义,而Mr Brown 棕先生只是在序幕中唠唠叨叨了一阵子,Mr Blue蓝先生完全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用颜色给人物命名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每个人代表着一种立场,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极为鲜明。
白先生是个典型的黑帮铁汉柔情。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试探橙先生是不是已经断气,遇到警察酷劲十足的激战都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他也有柔情的一面。橙先生是他的拍档,意外中枪,他认为是自己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先生自己的姓名和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先生去医院。在大家相互猜忌的时候,他一直袒护着橙先生,用kid(孩子)来称呼橙先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直到橙先生倒在他的怀里,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
金先生是个变态但非常忠诚的家伙。在遭到警察伏击后,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神态自若的戴着墨镜,吸着可乐回到了货仓。珠宝店里警铃一响他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享受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躲避的样子,随着音乐,踏着舞步,他优雅而又残忍的割下了警察的耳朵。但他对乔却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乔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透露。
橙先生是典型的卧底,这个角色的设计多少模仿了林岭东导演的《龙虎风云》中周润发所饰演的高秋。他从公寓出来之前的那部分描写,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足见他的紧张。在仓库里,看着金先生要烧死那个警察的时候,他终于开了枪。
粉先生说的最多的除了f**k就是professional(专业),因为作为贼,他真的很专业。在抢劫失败后,他第一个说有卧底,他不愿知道白先生的名字,他不愿意杀人,他得到钻石后没有随时携带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他是个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他不愿送橙先生去医院、不愿知道白先生的真名其实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先生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金先生出现之后又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乔一发话他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那么谁才是《落水狗》的真正主角?是侠骨柔情的白先生,变态但忠诚的金先生还是警察卧底橙先生?不,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容易让大家忽略和鄙视的粉先生。
粉先生的后现代的策略。因为个体无法与集体时刻保持一致,缺乏权威性的真实,大家卷入了一场由于信念无法相互调和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故事以死亡告终。粉先生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并拿走了钻石,他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显然是影片中最猥琐的人物,他胆小怕事,当其他人坚持自己的立场时,他开始也许会争辩一下,但最后他一定会妥协。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是个典型的后现代人物,根据后现代的理论,真实淹没在错综复杂的话语之下是不可解的。他不了解真实,所以他采取的策略是“时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不持任何立场,倘若进入矛盾之中,就做“对自己和集体最有利的决定”。于是他成了唯一的既得利益者。
没有既定的立场,没有权威的话语,没有固定的信念,没有做事的原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先生是唯一拥有自我的人,其他人都是某种权威信念的奴隶。他也是唯一大家不知道名字的人,只有他属于自己,他掌握自己的命运。粉先生是一个后现代的英雄,在无数传统英雄的影子下塑造出的一个仓惶而逃的后现代英雄,这就是《落水狗》的目的。

 3 ) 珍惜他的第一次

怎么样来开始一段赞美甚至歌颂,这是个问题.
想了很多桥段,最后还是迫于文字功底选择了最直接坦白的表达:这是部好片子.好玩的片子.
忘记了在昆汀之前的哪个更有名的导演曾经说过:很多导演究其一生都是拍一部电影.重复一个主题.听起来有点道理.
特别是对这种所谓的作者电影来说.
是的,<落水狗>是我看过关于这个年轻的大叔迄今为止所有电影的最后一部.从最负盛名的<低俗小说>开始.但对我而言<低俗小说>中那些令人赞叹扼腕的地方却完完全全可以在本片里找到痕迹.甚至说<低俗小说>是<落水狗>的影子.
只不过在<低俗小说>中他借以了一种更饱满更圆润更完美的方式呈现出来而已.
可绝色佳人就是绝色佳人,不同于美女需要化妆品来粉饰.有时过厚的粉过浓的妆可能分散了五官天生的美丽有时小小缺点小小瑕疵都是可爱的.
对于很多人批评的剧本过于单薄情节过于简单我只能一笑置之,事实上这样更好.
最喜欢昆汀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喋喋不休的台词.东拉西扯上天入地废话连篇.
印象中很深像是在"Kill bill 2"中比尔向乌瑟.玛曼解释她是个天生杀手的原因,上帝啊他竟然从美国漫画里的超人蝙蝠侠这种东西聊起滔滔地讲了几分钟.
所以在<落水狗>中我们能不断地找到这种冗长的对白.例如开篇那段令很多人反感迷糊的"闲话家常".例如橙先生那段编造的贩毒生涯.可就是在这种看似平常的你来我往中交代了人物与人物间微妙的关系.于开始那段来说.白先生与joe之前的戏耍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与地位.在场所有人唯一一个敢抢和会抢头目joe本子的非白先生莫属.这预告了两人最后的对决.还有橙先生的怯生与被斥.粉红先生的不给小费等等.都是对后续故事的暗示和伏笔.
而且片中台词精彩(你可以做的就是期待死亡 ,期待你不会很快得到的死亡)(你看起来像个刚出道的贼,而我是专业的).专业的贼.听起来是否很熟悉.别忘了它出厂年份是1992年.
语速和语气也被每个角色把握地不错,听起来很舒坦.好比葛优在冯小刚片子中的京腔调调.有点可惜是原著是英文所以可能有些幽默太地方色彩我们理解不了.但无伤大碍.
最著名的莫过于大叔所谓的暴力美学.金先生在"比利的七十年代"的欢快曲子下踱着舞步熟练割下那个苦命警察的一只耳朵时你的心情是否复杂.恶心的很酷不是吗?暴力在他眼里简直成了艺术.于是我们多数可以在暴力冲突的高潮听到一段抒情的爵士抑或激昂的摇滚.暴力溶了音乐或音乐溶入了暴力或两者交相辉映.说不清.
而他还不罢休.在他的电影里暴力既无处不在又出乎意外.片中人物的受伤死亡多数发生在不经意间.如词所说谈笑风声中灰飞烟灭."拉利.不要用枪指着我的父亲".跟着砰.砰.砰.三声.跟着我们无恶不作的主角们就都倒下,躺在那里姿势还很不雅.没有临死前高呼的主义万岁也没有回光返照的骁勇善战.被革命电影先入为主的的我们很难接受这种安排.怎么这么快就死了?怎么死得这么窝囊?观众往往还没回过神一脸错愕.可也许这就是死亡这就是谋杀.在生活中这种真实是残忍的可在电影里就是难得的真实了.
<落水狗>作为昆汀的处女作,如前所说在一个作者导演中的第一部电影往往揭示了他对人生的根本看法.也许人生对他来说就是一部带点黑色幽默的荒唐电影.导演是上帝你我他都只不过是个跟着剧本走的演员.主角配角还是跑龙套的都叫演员.是宿命是注定所以唯一的出口就是除了要学会怎么入戏怎么演戏更应该学会怎么出戏.
正由于此在整部影片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导演的顽皮,用他为数不多的资金和胶片在玩弄观众的想象力甚至忍耐力.即便不得于围绕在一个简陋的仓库里展开情节.也不甘于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讲他的故事.所以在电影里我们可以找到插叙倒叙颠倒但不混乱的剪辑型如<低俗小说>中著名的环型结构.所以当电影以戏剧性结局闭幕时我们本不应该感到惊讶.冷酷的勇敢的狡猾的有情有义的都倒下了.一只粉红色的老鼠窃得了整个蛋糕.可笑吗?好玩吗?这是电影还是生活?

 4 ) 昆汀风格贯穿整剧

任何荒诞的一幕都有一个严肃......哦不,随随便便的开始——至少对于昆汀这样在常理中杀出一条血路的鬼才来说,是这样的没错。这著名的一段几乎是珠宝窃贼金先生(Mr. Blonde,迈克尔·迈德森饰)的独角戏,他手中轻巧地掂着一把刀,跳舞、话痨、折磨警察,并在最后活生生割下了他的耳朵。 但对于这一段儿,昆汀并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指导。也就是说,迈德森所有的台词和动作都是他当场随意发挥出来的。全部,都是。

全片的台词也都打上了昆汀的个人风格烙印!

 5 ) 定位——《落水狗》

《落水狗》昆汀.塔伦蒂诺早早期作品。虽然不能跟达芬奇的第一个鸡蛋,爱因斯坦的第一个板凳做类比,但抛去伟大不伟大的后世之名,就昆汀的从影生涯,这部影片有相当大的存在价值。 勇敢地说,昆汀导演,那张貌似鲶鱼的脸跟他的电影一样“暴力”,直击观者的内心,越看越邪乎。抱歉,我这话显出不敬,其实不然,容我肤浅地表达出我对昆汀电影风格的喜爱。 落水狗开场前,有一堆需要屏蔽掉的不良ABC,绝大部分出自昆少爷之口。一桌子“党代表”围坐在一起,从麦姐的“宛若处女”扯到靠小费糊口的女服务员,不管那是Toby Cheung 还是Toby Wong。这就是浮躁、兴奋、迷茫的八十年代。从那,就有了苗头,暴力语言只够意淫暖场用,真刀真枪干一票那才带劲儿。还要注意,这不是星期六电影,把小孩儿看好,遥控器也要放好。别说昆汀不厚道,没警告你。 接下来进入影片,观众可以了解到,有一个人是一群混蛋的总调度,死得轻而易举,但死得很重要,他自然是昆汀。他有意给这群混蛋刷上彩漆,金橙桔、蓝白粉,随意把玩这些彩蛋,像玩复活节游戏,藏起来,然后找出来,间歇还冲你眨一下眼睛。 想看流血,那就让血从影片开头流到结尾,痛快淋漓地流。你就是坐在副驾座上,扭头看人流血,却又无能为力的影子。作为良民,你可能出于道义,只施舍一分同情,但心底里还存有对血的恐惧与敬仰。后来,影片结束。作为良民,你依然坚守道义,但施舍的不仅是同情了,可能还有你假设出的“如果”。我就假设过,如果卧底的警察是Brown(昆汀饰),他只是诈死在汽车里,哪岂不是死不了,让我欢喜了?不过那样,捉内鬼的故事就面目全非了。 钢筋水泥够冷吧。偏要一点一点地刺激你的感官承受力。一大片阴冷的水泥地面,一个只有巴掌那么大,正被热气腾腾的鲜血洗染的生命。告诉你,这是对比句。视觉上可能感受不到那么变态的冲击力,但有种恐惧,它慑人的威力总能在事后潜入记忆,二次轰炸。作为昆汀暴力美学处女秀,他领悟出的绝望经此番诠释,也就不难看出渴望成功的背后,他所做的功课了。 抓贼是落水狗的主题,像爱情三角恋,甚至结果都相似。警察抓贼,贼找卧底的警察,卧底的警察物色最值得信任的贼做掩护,最后决一死战。 有意思的是,昆汀还嫌故事不够精彩,又玩了很多花枪。他从叙事结构上彰显个性,超人就是把内裤穿到外面,打造个人品牌的。他还通过机智幽默的台词设计,给了观众另一个身份,才华横溢的编剧。 可贵的是,昆汀也有柔情,而且很会用气氛营造出来。出发前,Mr. Orange 一个人在房间里的表演,那种冥冥中预感到的,却又不得不与命运对抗的心境,表现得特别自然。蒂姆.罗斯(《海上钢琴师》里1900)的演技毋庸置疑,但昆汀设置此桥段也有功可赞。山泉细流过后,“情”又在暴风雨中挥洒。那个倒霉的警察马文,被割了耳朵,划花了脸蛋,泼了汽油,还能坚持革命者的“打死我也不说”。说实话,在此片的场景中我被严重感动了。只是过后回味,昆汀除了是个艺术工作者,他也是成功的商人。讨主流欢心,只要处理的好,没人在乎这是恭维还是出自肺腑。 而演员阵容,现在看来,是一亮点。片老也不见得质量会缩水,很多银幕中的混蛋曾经在此聚首。最欣赏的还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对白,调侃,争执,推理,辩证,对峙,这群亡命之徒一直有个最高的理想——做到“专业”。 至于昆汀一路玩商业元素,文艺并赚钱着,投观众所好,制作昆汀式电影,致力于他的暴力美学,并坚持自我,而获一席之地。有仰望,有唏嘘,也有不屑,都属正常。春兰秋菊,各一时之秀也!

 6 ) 没怎么被提过的小细节

"细节是卖点"基本把大细节全说完了。。。今儿上课学到这部片儿了,讲了些前边评论中没怎么被提到过的小小细节,为之震惊 于是来补充一下。。。可能有点小啰嗦我文笔不好表拍我~

如下列出:

故事发生的仓库是一个棺材仓库(coffin warehouse)

Mr. Blonde出现时就坐在一对包好的棺材上面,隐喻他是个变态的热衷杀戮的人。


关于orange是卧底:

一开始pink和white在争论谁是卧底,房间的背景是一堆粉色和白色的瓶子在左边,一堆橙色的瓶子在右边。橙色瓶子就在指卧底就是orange。

小boss eddie在车里开往仓库时候车开过去,车碾压过去的正是橙色的气球(为毛不是别的颜色...所以也隐喻orange is the cop)。(这detail太小了老师说完之后我现去找了一下...- -)


关于orange和white的感情;

片头大家早餐时每个人都是独立或者两个三个混杂一起出现的镜头,可white&orange却有很长的接近三分钟的取景和剪切!!!(framing and cuting..)

orange和他那位black cop(his trainer) 在咖啡店第一次提到这群坏蛋的时,说到一位long beach mike,orange说"he's a good guy" 然后black cop立马打断他 说这人是fucking scumbag. orange从这儿就开始有点倾向这群坏人。后来他和white产生的感情是昆汀从吴宇森的<喋血双雄>(1989) 借鉴来的。早期吴宇森的香港电影典型套路是 1, 抓人性. (记得发哥的枪战和同时漫天飞的圣母雕像还有鸽子不~) 2, 两个相互很有感情的人,一个被另外一个出卖却不愿意认同这个结果。然后很痛苦纠结。。 昆汀就是搬用了john woo大导演的招牌人物关系运用在了orange&white身上。

orange一团乱的家里那段,带戒指隐喻可能失败的婚姻感情。white跟joe的谈话里面也提到了white和他的一位女朋友分手,所以white感情上也多少处于失落状态。

white和pink两人开始的那段,white说来说去都是怎么送orange去医院。他憔悴,后退依靠着墙,即使orange知道自己底细还是心软想送去医院。和pink打起来持枪相对也全部因为pink做出了'坚决不能送去医院'这个决定。

orange是个"疯子"。整篇orange只有一个mirror shot(电影中出现镜子一般都是隐喻两种对立感情) 且orange的是一个full length mirror shot在他临走下楼时, 镜子中的照出了两个完整的人。如果他下楼,便发生了接下来的种种。如果他不下楼,故事就停止了。他用crazy的口吻跟镜子中的自己对话。下楼以后我们在cop的车里听那几个警察边跟踪他们边说“这卧底就是一疯子”。 他在片尾跟white坦白了自己就是卧底,这是一个没理智的人做的事,说白了也是一疯子。(pink依旧是唯一"professional"的) 当然 坦白的原因也包括对white的感情因素。

white是全片另外一个有mirror shot的人。且他有很多个mirror shots. 从一开始跟pink争论谁是卧底时,镜头在他俩侧面,到后来说话时很久都是对着镜子。white对orange一直有emotional attachment, 改变了他的原本的自己和理智的思路。

Mr. Brown死在车里之后 orange就特呆,然后是white拍着他的肩膀推耸着往前走.镜头对准他俩背影的时候长达好几秒的white手搭在orange肩膀上带着他跑,两个人在一个镜头。(个人觉得好甜蜜啊....- -)

其他,

joe and eddie和Mr. blonde的关系非同寻常的好,虽然这一点不用多提。从blonde进office开始, joe就立刻站起来,完全过分热情,对其他人却并非如此。而且eddie把blonde加入他们新案子也是个临时决定,joe见white时就说是'its a five man job"。They dont bring new guys but vic(blonde).



先写到这儿...
乱七八糟细节我剪切了一些在我相册....大家看着方便啦~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61175938/

 短评

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5分钟前
  • N
  • 推荐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9分钟前
  • Little Punk
  • 还行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11分钟前
  • forever young
  • 还行

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15分钟前
  • 鸭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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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19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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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22分钟前
  • 易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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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27分钟前
  • 赱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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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30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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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32分钟前
  • 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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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35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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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38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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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43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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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47分钟前
  • 荒也
  • 还行

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52分钟前
  • mum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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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53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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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54分钟前
  • 可怜的病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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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5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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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1小时前
  • 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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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1小时前
  • 尉迟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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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1小时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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