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边的错误》里,魏书钧的小聪明,终于被憋成了一股坏水儿。
这并非调侃,而是夸奖。
在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相当清晰且大胆的作者表达,只不过被导演小心地埋进了潜文本中,变得不易识别。
表面看,本片讲的就是个追凶故事,情节也并不复杂,但它依然是那么难于理解,因为,在这些清晰的情节附近,散布着大量的迷雾。那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坠楼,是一段只存在于录音之中的爱情,又或者,是一条高高举起的皮鞭和一个不明所以的梦……
总之,每当观众以为尽在掌握,导演就总要节外生枝,去打破真相的幻觉。
为何如此?因为,比起所谓真相,影片有更重要的话要说。
先说一个相当有趣的事实。作为一部国产犯罪片,《河边的错误》是近年来十分罕见的不含片尾字幕的作品。
换言之,它成功说服了审查人员,告诉他们,真凶确已抓获,真相确乎大白,本片不需要添加任何补丁,就能起到惩恶扬善的导向作用。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两说。
这其实也是本片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它实际暗含一个表达的双轨制,带着不同的答案看,结论会完全不同。
概括讲,如果真凶就是疯子,那么疯子就成了一个隐喻;而如果真凶另有其人,那么疯子就成了一个筹码。
因为疯子没有理智,不会说话。他就站在那里,任人打扮。
先说前者。若疯子就是确定无疑的真凶,那么整个影片其实在说,真相明明早就确定了,但主角马哲却迟迟不肯接受。
为什么呢?因为不可理解。
虽然片中的所有证据都指向疯子,凶器、刀口、指纹、血型,也全都对得上,但它们全都是物理证据,只能构成外部的证据链,却没法解释内在动机。
而马哲费劲寻求的,是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死的是这些人?为什么老人、孩子、中年人会被无差别地杀害?只有找到这个答案,他才能心安,但却事与愿违。
于是马哲的精神出了问题,他不是疯了,而是发现了这世界残酷的真相——即由“生死的无常”推导而出的“命运的荒谬”——并因此大惑不解。
从这个角度讲,本片实际是个非常浅显易懂的存在主义文本。而片中的疯子,隐喻的就是命运。而这一点,早在片首,导演就通过加缪的话告诉了我们(大意):人理解不了命运,因此我装扮成了命运。我换上了诸神那副糊涂又高深莫测的面孔。
于是我们也就能理解马哲的存在主义焦虑,他不肯接受疯子是真凶,实际是不肯接受“命运如此荒谬”的真相,所以他要继续追查下去,他要给死者们找一个共性,进而推理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凶手,好让这些随机发生的死亡,变得可以被理解。
当然,这是个不可完成的任务。因为荒谬的本质,就在于无法理解。
相比起马哲,还是他的妻子要更为清醒。一次争吵中,妻子直指马哲的死穴,说他总想安排好一切,最后却漏洞百出。进而,妻子说了一句相当透彻的话:“这一切不是意外,而是天意。”换言之,人的那点计划,在至高的命运面前,显得相当可笑。
从这个角度,再看废弃影院里的那场令人费解的梦,也会变得相当清晰。它实际就是对电影造梦的自指。它在说,绝大多数电影都在试图给生活一个完美的解释,告诉我们,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前因后果,环环相扣。但生活显然不是这样,生活比这复杂得多。于是在那场试图串联所有线索的梦境的结尾,是放映机被燃烧,是死者们——那些永远带走了真相的人,对马哲发出嘲笑,嘲笑他在命运前的狂妄。
这是本片的第一重解释。
它关于命运的荒谬如何使一个人陷入疯狂。
而更可悲的是,人永远无法杀死命运、裁决命运,哪怕把它暂时关起来,也是徒劳。因为它是超越世间一切法则的存在,它的看法比人类更准确。
它注定还会回来。
下面是第二重解释。如果疯子不是真凶呢?如果马哲的执念是对的呢?
那这个电影的表达就有些微妙了。
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个事,就是片中的这些死者身上到底有没有共性。细想想,其实是有的。他们实际全都是异类,全都是群体里的边缘人。
其中有饱受性压抑之苦、疑似和疯子存在暧昧关系的独居老妇;有多愁善感、爱情受阻的诗人;有第一个目击案发现场、却无人相信的孩子;有坐过冤狱的异装癖……以及,被错认、甚至是被陷害为凶手的疯子,同样也是个异类。
因此上,片中的连环杀人案,实际是一次“异类清除计划”,是把那些非主流的、异于常人的、有损集体形象的不和谐因素,通通捕杀干净。
从这个角度去看马哲,也更能明白他的处境。在警局里,在时刻强调“集体荣誉”的局长眼中,他也正在变成一个异类。原因就在于,当所有人都欢呼结案时,当局长催促他写报告、交总结、向上邀功时,他却迟疑了,因为他觉得案件仍有疑点。
也正因如此,他逐渐脱离了集体。可在查案的过程中,他却渐渐发现了死者都是异类的真相,也见证了异类们的悲惨结局。
这其中最狠的一笔,关于许亮。这个曾经坐过冤狱的异装癖,在二次面临体制的怀疑时,因身份暴露而彻底失去了生存空间。于是,他戴上大波浪的假发,当着马哲的面,坠亡在他的车顶上。那分明是一次自毁的报复。而更为辛辣的一笔,是他刚刚才给马哲送去“救死扶伤、赐我新生”的锦旗,还不忘笑笑地嘱咐他“挂着,不许摘啊!”最终,这面锦旗被他的血肉铸成了耻辱。
也正因如此,正因看到了异类们的下场,马哲的精神崩溃了。他这次陷入的不是存在主义焦虑,而是个人主义焦虑。而这种焦虑,也只有一个办法可解,就是重新博得集体的信任。
怎么做呢?对,抓住那个疯子。
怎么抓?那就把自己当作诱饵,跳进河中,引疯子前来,然后再高高举起石头,砸向疯子的头,砸向这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是真凶的人。只有如此,只有把疯子献祭,才能回到集体温暖的怀抱中。
于是,影片最后的表彰大会上演。不难发现,大会的举办地,正是那个废弃的电影院。那分明是另一个现实寓言——影院已成了歌功颂德的场所。
正是在这里,马哲莫须有的三等功成为了现实。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笑了。他重新获得了体制的认可,而代价却是真相和生命。
当然,以上全都是一家之言。
毕竟,真凶怎么可能不是疯子呢?凶手又怎么可能逍遥法外呢?而真相又怎么逃得过审查人员的火眼金睛?
所以,不用怀疑,一定都是我想多了。
1/回忆
时间设在95年,看电影时心里像是有根“久未拨动的弦”被拨动了……《花心》出来时,我就像那个小警察一样忍不住想跟着哼。这首歌是高中时一个同学在班上教大家唱的,他还把歌词抄在黑板上,我们有个早读时一起学。——我忽然很认可这个片子用胶片拍,把年代设在90年代的片子不少,但胶片带来的画面的调性,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人带回了回忆之中。电影中没有出现街景,但我却想起来电影院确实是萧条了,街上有很多的录像厅与“精品屋”(玻璃风铃开始引领浪漫而脆弱的想象),哲学和诗歌热潮渐退而还有余波,刑事案件的流言此起彼伏。
余华的小说原著发表于1988年,不知道电影为什么要把背景后延了几年,但从原著中得以了观念、人物、结构之后,90年代的美术与音乐给这个故事换了皮囊,这个皮囊的质地更复杂些,80年代的先锋文学是剔骨剜肉地要与过去作别,90年代则是茫然的——不知前路,谁知道接下来的30年我们能这样“发展”啊!90年代的视听设计让故事有一个厚一点软一点的底托着,马哲的执着/迷茫的双重属性也更有着落。
看到有短评说电影中的北方口音是硬伤,确实是,有个女警察特别标准掷地有声地说个”行!“时,我也出戏了,那个后鼻音南方人很难发好。但总体而言,因为我已经很进入状态,听到这声”行“赶紧选择忽略,不让它影响我的状态。——一个电影总会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给每个人带来的”不对“的感觉是或大或小的,比如口音问题,有些观众就忍不了,但我就忍了,一般来说我看电影是抓大放小的,有些小的瑕疵即便明显,但如果无损大局而大局又有很精妙深刻的地方的话,何必抓住一点不对的地方全盘否定呢?岂不是自己也损失了观影的快乐?当然这跟每个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每个观影者都有自己的感受自由,而且比较苛刻的观众,其实有利于导演更严格点省视自己的作品,对创作来说不是坏事。
另外还有评论说这个片子模仿《杀人回忆》而未及,这可能是客观的,《杀人回忆》可能更完备,更完美,但就我个人的观影感受来说,《河边》的沉浸感强太多了,一方面是它那么直接地用物质手段带来经验层面的共振,这个我觉得是电影很核心的东西。另一个是它有一个很好的文学文本的支撑,文学引领着电影创造新世界,这是张艺谋陈凯歌的早期作品的深度来源,他们后来都放弃了这个路子,觉得电影自己行,其实不一定。作为一个对当代中国电影还比较熟悉的观众来说,觉得魏书钧走回了一条值得回去走的老路。也就是说,我不觉得这个电影完全在模仿《杀人回忆》,余华给出的内核不是《杀人回忆》有的。另外就是当某个新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有点像某个名作时,就一定是毫无意义的模仿吗?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的类别其实是有限的,观察到某种相似之处不难,简单判断优劣也不难,但在怎样的语境中做了怎样的尝试,方法与题材/主题之间有怎样的不同关系,这个也许更值得辨析。
2/元电影
以上的讨论有点像是为电影的不足之处洗白,其实真的不是,因为我之前并没有特别喜欢魏书钧的电影,我觉得他拍得挺好,但他的主题有点狭窄,就一直是关于”拍电影“。《野马分鬃》说的是”我想拍电影怎么这么难“,《永安镇故事集》说的是”我想拍好电影怎么这么难“,对于导演来说,他念兹在兹的是”拍电影“这个事情,别的事情都没有那么重要,所以《永安镇》这个片子给人一种感觉是:前两段的主要人物都是女性,他也真的关注女性的种种困境了,但是最后一段突然来了个转折,还是我们男的拍电影拍不好是最痛苦最痛苦的!就好像一个男生,他有在听女朋友说很难受的事情,女朋友说”我刚才说什么你有在听吗你复述下!”时,他真的能复述出来!但是……他一掉头还是和哥们玩莫名其妙的脱裤子游戏去了(此处加一个捂脸表情包),那才是他真正的痛苦和真正的快乐〜
“拍电影”作为电影的主题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种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最近几年相当多(马上想到的就有《情书》、《裂流》),它从侧面折射了,男导演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拍电影”,他们更能热忱地以拍电影为志业。但我刚好今天听到大张伟老师说了一句话叫“把欲望当志向”,感觉这句话触及到一点问题,就是这种热忱里混合了欲望与野心,所以作品成片后反而受到影响,《野马》还好点,因为人物的欲望是受挫的,虽然最后整的那一下挺让人无语,但总体还是让人能共情,愿意站在人物这边,《永安镇》中导演的创作困境就让普通观众蛮难共情,因为归根到底,并不是处境太难,而是因为欲望太大,太要好,不然光是头一个部分的故事,展开了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好长片,但那样也许就太简单了,太不厉害了。用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来反转,是一种方便的甚至真诚的处理方法,但也有风险就是,结构削弱内容,最后的落脚点在“男性创作焦虑”这个过于自我和狭小的点上。写到这里,想到《这个女人》,阿烂拍的《这个女人》也可以算有个嵌套式结构,但导演对人物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创作的关心,方法是为人物服务的,是一个女性导演对女性处境的“站在一起”的关切推动着这个电影,所以最后那个反转,真的是轻盈的。
说回到《河边的错误》,魏书钧依然在电影中把“对电影的热忱”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这略有点路径依赖,但也许是他想搞“魏书钧成长三部曲”?搞完这三部曲他就真正成长了?可以抛开对“电影”的执念拍电影了?也许这种对电影的爱与依恋,是他内心那么重要的东西,他把电影当作本体而不是方法,他拍电影是要追求电影本身。李安对电影的热忱一眼而见,但他并不用在电影中反复表白,他用拍各种类型的电影,把各种类型都拍得那么好来证明自己的热忱。
当然表白本身也不居于劣势,有些人不喜欢说出来,有些人喜欢说出来,都是爱就没什么高下之分。在《河边》里,我觉得不论是在电影院里办公,还是马哲用放映机看材料,都还挺自然的,融入到叙事中的表白,并没有使人物的重心发生偏移——马哲想的还是破案,不是拍电影,略有点过的一个地方是梦境中,三角架着火了,马哲抱着三脚架跑,扑通跳到河里去了——我可以肯定,这个时候马哲是让魏书钧附体了。它过就过在,创作者跟人物抢了起来,抢一个高光时刻,抢一个到底是什么最重要。但毕竟这个电影的精神向度还是在余华/加缪的掌控之下,三角架也烧了,人也跳水里了,就有一种抢不过的感觉……看到这里甚至觉得有点惨,觉得导演也痛下决心要放下元电影这个拐杖了。
3/符号
总体说我是很喜欢这个电影的,在看电影时,真正地沉浸进去,甚至被揪住了心,中间好几段看得心怦怦跳,完全与马哲同呼吸。有一个地方在叙事/观念的同构上我觉得做得非常精彩,马哲在后半段有一个梦境的段落,他自己明白是梦境,但再往前推之后,就是打死疯子那个,也是臆想,但在他的脑子里,这就完全是现实了,最后用子弹再反转过来。——在电影中现实与梦境的交织,想象与真相的融合什么,好像很容易,其实很难,只在一个平面上呈现,说它们融合了,那也算,但其实没什么了不起,不难操作;但是要在一个纵深向度上把观众也带进去,也以假为真了,其实还是难的,然后最后还能翻过来,在现实的层面上落住,这个挺难。不是比较简单地说“模糊了界线”啊什么的就很高级,《杀人回忆》最后是空落落的,但《河边》不是,《河边》是回到现实而依然空落落的,这个并不比《杀人》差。
《河边》的厉害之处,在我看来是魏书钧在不拍“拍电影”这个主题时,体现出他真的是有才华的,他在层层推进的叙事中把观念/人物统合在一种状态中,这种状态是用视听语言来表达的,能与原著互相阐发。最后为什么说说符号呢,因为这个片子的观念性很强,纯用景观和人物有点难,所以还是用了些符号来点题下。有些符号我觉得很妙,也有些觉得不好。
不好的比如拼图,首先是我对90年代的回忆里拼图这个事情好像还没流行起来(这里不那么肯定,是不是我的记忆有误或者有限),但拼图这个就是太直给了,前面妻子在拼图已经比较生硬,后来马哲还把拼图中间掏一块扔了,简直令人发指啊!
好的比如一群长波浪的女孩吱吱喳喳,还有那群鹅,都既是很自然地出现在叙事中,又很有趣,太妙了,马哲在鹅群中踢门把脚踢进去也很妙,反正我觉得见才华的地方是把脚踢到门里去,不是抱着三脚架跑哈哈。
还有一个重要的符号是乒乓球,核心意象应该是乒乓球做布朗运动那个地方,但为了这个铺垫得很长,局长任重道远地从前面就要从篮子里拿乒乓球,最后还在梦境又出现了局长和三号球。从很个人的审美上说,这个符号还是给得太明白,但是往往有些事情不能从小毛病来判断。虽然太明白,但是如果这个电影完全没有乒乓球这个符号呢?会更好吗?会不会就过于不清晰了?在不明白与太明白之间,如果没有一个最优解,那么次优解也是可以成立的。而且也涉及到一个导演的风格问题,他就是这个风格,他能做得自洽,那就不能以自己的观影偏好去判断好不好。
4/一点吐槽
为什么让康春雷演疯子???他有一点点疯子的气质吗???
最后看到马哲和疯子对戏时是康春雷时,我真是太太太郁闷了,把朱一龙都给拖下水了好不好。
我真的是很爱这个片子,才会这么生气。
(今天早上去看的早场,只看了一遍,有些细节可以有没记清楚有误,等明天二刷下再来补充。对于一个影评人来说,不能拉片只能看一遍就写评论,风险是很大的。但这个片子激发了我的打字欲,就把真实与真诚的一刷感受先保留下来下。)
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是自鸣得意的手淫。
——余华《河边的错误》后记
剧透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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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影片的整体感受。
相比于类型片和商业片,视听略寡淡,但富有张力,叙事也有些问题,但好在环环相扣。
将90年代那种遥远、厚重又模糊历史感,以及那种求而不得、似有还无、困兽犹斗一般的挣扎与迷惘表现得极为精确。
很有《杀人回忆》的感觉。
很多人看完《河边的错误》,都不愿离开电影院。
好像等的足够长,片尾的字幕就会给出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
凶手到底是谁?河边的错误是什么?
原著作者余华早已给出答案:
“河边的错误是什么错误?我也不知道,就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错误”。
影片的导演魏书钧也很坦白:
“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相比于原著,影片确实给出了比较清晰的答案。
首先。
死了几个人?
很简单,4个人:
幺四婆婆、诗歌老师王宏、理发师许亮、小孩。
其中。
杀害幺四婆婆、王宏、小孩的都是一个——疯子。
理发师许亮,是自杀。
虽然马哲后来心智逐渐失控,无法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但恰恰在他超现实的梦里,影片告诉了观众真相。
接着是第二个问题。
>>>>疯子是怎么杀害他们的?以及动机是什么?
先说幺四婆婆——她死于和疯子之间畸形的关系。
死于疯子的失手。
这一点需要结合原著。
在影片中,马哲在房间里发现了鞭子以及天花板上的鞭痕。
但挨打的不是疯子,而是幺四婆婆。
在马哲梦中,幺四婆婆自己趴下,自愿受鞭打,还说“可惜只能死一次”。
在原著中,幺四婆婆和疯子畸形的关系表达的更为充分。
她把疯子既成儿子(原著还有让疯子吃奶的段落),又当成丈夫。
同时还暗示了她有一定的受虐倾向(与其说受虐,不如说享受有丈夫的状态):
“‘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影片中的下跪,则将老人迷恋在当时见不得人的SM,表达地更为明显。
但疯子呢?疯子哪懂什么SM?在他的眼中,鞭打是种互动,每鞭打幺四婆婆一次,她都会发出愉悦的呻吟声。
她可能甚至在之前的“互动”中提到过那种痛苦到濒死的快感,所以疯子才会下手越来越重。
直到最后这一次……
第二个受害者是诗歌老师王宏。
有人说他是自杀,因为他带了遗书。
但他自杀为什么还要约铃?在她面前自杀么?
不,因为他没想自杀。
他本是想和铃做诀别,他带的是“诀别书”,而非“遗书”。
而且诀别书中有提到“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但我食言了”。
说明他没想着要“死亡”。
影片中还有一个靠近他的主观镜头。
这都说明他并非想自杀,现场还有第二个人(明显不是铃,铃在家)。
至于他和铃的关系,影片并没有明说,而是暗示。
他们可能是婚外情(铃是小三),也可能是师生恋,总之是那种,在那个年代,见不得家人见不得同事,见不得光的关系。
错就错在他选择在河边和铃诀别。
疯子没了幺四婆婆,也会找人来代偿之前的“互动”,在疯子的认知里,河边就是“互动”的地方。
疯子在河边寻找幺四婆婆,宏在河边等待情人。
那条河,见证了一场错误的相遇……
见不得人的SM,和见不得人的地下情,都被一个疯子在河边毁灭。
第三个是小孩。
有路人看了疯子的照片进行指认,这场凶杀,板上钉钉。
但疯子的动机呢?
不是因为疯子要灭口(疯子是真疯,没什么复杂的心思),而是因为疯子想跟他玩。
影片开头就提到,孩子们会向疯子扔石头,疯子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没有砸到他身上一样”。
所以,在疯子的认知里,拿石头砸人,和鞭打幺四婆婆一样,也是一种“互动”。
而这个孩子,很可能之前就砸过疯子。
所以孩子转过身,一脸放松和嬉戏的神情说:“原来是你啊。”
但这次,疯子又在河边犯了错。
事实上,小孩被他自己原本对疯子的恶意所毁灭……
影片在超现实的梦里交代了所有真相。
但这也正是让观众迷惑的原因,明明是梦,却是真相。
观众不愿相信。
就像马哲一样,明明幺四婆婆案凶器、指纹、血溅都很一致,很明确,凶手就是疯子。
就是这么简单。
但马哲不愿相信,“这么寸”。
他是一个严守原则,讲求证据的人。
真相对于他来说,需要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手法,和最终证据,缺少任何一个,真相都不是真相。
“真相”很简单,但如果你只想要上面这些表层的真相的话。
余华在原著的后记中写到:
“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
马哲想给自己一个说法,给自己一个真实。
他对自己内心想要的真相偏执和疯狂。
这也直接引发了理发师许亮的死。
许亮被判流氓罪入狱8年,但“真相”是有人作伪证,他做到第7年就被放了出来。
他不是流氓,这是“真相”。
但他已经知道,他的“真相”不重要。
就像原著里写的“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
从他的言行举止,我们就能看出他当年对“真相”的挣扎。
他辩解过,申诉过,哭喊过,但无济于事。
最后审判出的“真相”就是他是流氓。
从那以后,他就变了。看似狡猾,实际是卑微和绝望。
所以他会说“不是我干的,但这不重要嘛”。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嘻嘻哈哈,但内心却在滴血。
他有异装癖,在那个年代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
所以这次他不要真相,不想自己的事情被揭穿,只想略掉流程,快点被定罪。
但他遇上了为“真相”执拗的马哲。
拗不过,于是他想体面地死去,所以他服安眠药自杀。
但马哲把他给救了。
所以他对马哲是复杂和矛盾的:
一方面他感恩马哲的救命之恩,只有马哲在生死关头,在领导、护士、医生都不敢负责等待家属签字的时候,敢为救命签字担责。
所以他亲自跑去给马哲送锦旗。
本应该送给医生的“救死扶伤”却送给了马哲,何其讽刺。
但另一方面,他恨马哲。
为什么马哲非要为了他自己想要的“真相”,让所有人都知道许亮最想藏的秘密?
在那个年代,一个公开的异装癖,无异于死刑。
所以他“计划好了”,戴上他喜欢的大波浪,一跃而下,正好砸在马哲的车上。
许亮死后,马哲开始动摇。
马哲越发接近自己想要的真相,揭露越多别人不愿公开的秘密,越促成了别人更多的污名和死亡……
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这都是在当时难以被接受的东西。
如果他听局长的话直接定罪结案,就不会有后面的案件。
他们也许就不会死。
>>>>那么,马哲到底得没得过三等功?
马哲如此执迷真相,一是因为他本身是个好警察,二是因为他想为集体争光荣。
他坚信,自己在云南立过三等功。
但①家里找不到勋章,②“这边没记录”,③云南的朋友也说从没有(还说他整天醉醺醺)。
这些客观的线索都足以说明,他没有得过三等功。
为什么他就坚信自己得过三等功呢?
因为那是他想要的“真相”。
现在单位需要评先进集体,他可能也觉得自己在云南的时候,应该得三等功。
但从他打乒乓敢杀领导的高球来看,他不会拍马屁,不会圆滑。
所以很可能,在云南他确实有资格也有机会得三等功,但领导没有给他。
这成为他一个心结。
所以,困兽犹斗,成为一种常态;
求而不得,成为一种执念;
这种执念最终取代事实,成为一种“真相”。
>>>>那么,马哲是什么时候疯的?
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马哲的“疯”不同于疯子的“疯”,马哲是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他的执念。
从马哲记得自己获得过三等功那时起,他就难以分辨真假了。
可能是他出现幻觉,也可能是他的记忆逐渐被他想要的“真相”所覆盖。
比如刚开始,马哲老婆头发明明是直的,但到后来却成了“大波浪”。
因为“大波浪”逐渐成为他查案的重要线索。
所有大波浪,都是嫌疑人。
以至于最后,许多女人在他眼里都是大波浪,包括他老婆。
所以他会看到拼图是完整的,明明自己扔掉了一部分。
以及他在老婆面前抽烟喝酒,刚正不阿的马哲会在怀孕的老婆面前做这种事?
都不是真的 。
在照相馆他发现路人照片里有疯子,以及在饭店看到疯子狂笑。
这些也不是真的。
所以他记得自己开了4枪。
第二天检查却发现枪里还是有7发子弹(3颗被剥落后,没有画面,但有4颗子弹被剥落的声音)。
最后他在河边杀死疯子是真的。
因为这个疯子身上还穿着病号服。
这时,马哲的身份也发生了质变。
他在河中浅下又浮起,就像那疯子一样。
马哲和疯子的灵魂在河中交融。
马哲从大队长变成了一个杀人犯。
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疯子。
“真实”毁灭了,取而代之的,是马哲想要的“真相”。
疯子只是个符号,他是隐藏在那个时代中的凶手,真正的凶手是“时代”,而马哲想要的真相,其实是“命运”。
>>>>那么最后,他的儿子是智障么?
这一点,影片的暗示已经很明显。
虽然医生说只有10%的可能。
但马哲儿子洗澡时,把玩具丢在水中衣服上的动作和疯子一模一样。
影片很残忍的告诉你,孩子,是个智障。
马哲摆脱了疯子,但没想到,他要抚养一个“疯子”。
继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之后,马哲也有了一个难以被社会接受的东西。
一个智障儿子。
命运,何其讽刺。
命运,就像马哲的车牌号一样,31415,是圆周率,无穷无尽。
它不是一个常数,和命运一样,没有准确的答案。
用余华老师的话说:
“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但我现在要告诉你,上面的所谓“解析”只是一种猜测。
比如。
与其问,马哲的儿子是智障么?
你更应该问——
马哲的孩子打掉了么?
疯子真的被马哲打死了么?
最后马哲被授三等功是真的还是假的?
疯子明明没有攻击他,他却突然把疯子打死,马哲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荣获了三等功?
最后一个段落影片的光线色调都变得明快和温馨。
和之前的画面感觉格格不入,显得失真和梦幻。
那么有没有可能,这些都是马哲的想象?
现实中,马哲沉溺于河中,这些都是他濒死的幻想……
一年后的孩子根本不存在,现实中他的儿子可能早已被打掉。
既然已经知道,云南的朋友说马哲整天醉醺醺。
那么,马哲是不是早在云南,早在认识妻子之前,就已经分不清哪是真,哪是假?
马哲是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他的妻子是真的么?
疯子是真的么?
还是马哲,其实就是那个疯子?
“任何一个命题的对立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
原著更为精妙,你甚至无法确定凶手是否只有一个人。
现在,你会发现“真相”忽然又变得遥远。
它就像π不断出现的下一个数字,忽大忽小,无尽且无常。
这才是影片的意义。
客观的真相就是马哲梦中着火的胶片摄影机,已经成为灰烬。
马哲还死死的保住,真相明明就在胶片里,但他不可能看到。
退一步讲,即使他看清了客观的真相,他会相信么?
实际上,不止马哲,我们每个人所坚信的真相,都不是客观的,而是我们自己最想接受的。
河边。
是婆婆的嘲笑,宏的嘲笑,疯子的嘲笑……那都来自命运的嘲笑。
比起影片。
我更喜欢原著最后的荒诞。
原著中,马哲最后杀了疯子。
局长为了帮他脱罪,教他在医生面前答非所问。
耿直正义的马哲岂会靠装疯卖傻钻法律的空子?
但在医生一次又一次重复的提问下。
马哲终于撑不住了,他答非所问。
局长和妻子笑了,以为他终于可以骗过医生。
但没想到他的回答越来越离谱,直到医生说:
“让他住院吧”。
马哲是成功骗到了医生,还是真的疯了?
局长和妻子目瞪口呆。
观众和读者觉得荒诞和可笑。
每个观众都怀揣着自己得到的真相和答案,觉得自己懂了,但其实还是那句话:
文/女神的秋裤
2023.10.22凌晨3点/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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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原著是余华老师于1987年创作,影片将故事背景改到了1995年。
一些观众会觉得影片画面模糊,像2K摄影机没对好焦。
那是因为采用了16毫米胶片拍摄,特意营造的90年代的胶片模糊感(但对焦应该还是有问题)。
很早就有人找余华老师改编这部作品,包括张艺谋。
但最后都没有成。
余华老师说,最让他满意的,是影片丰富了那个年代生活的质感。
天线电视机,大皮衣,毛衣毛裤,二八大杠自行车……
余华说,这是一部关于生活的电影。
我很同意。
我还想补充说,不要太在意答案。
商业片和类型片基本有问有答,有仇必报,但不要被这些电影惯坏了。
没答案看不懂就打一星,没必要。
不是所有的电影都会给你答案。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答案。
重要的是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你解构了除了答案之外的某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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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王诗淼
制片人,经纪人,深焦负责人
豆瓣/小红书 @走神王
看完《河边的错误》,我陷入这样一种思考,为什么九十年代对于我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吸引力?我是九零年代生人,这样一个意义非凡的十年,承载我生命最初的岁月。我还没有完全记事,那些重要的时代事件甚至像是平行时空里的,并没有在我的记忆中留痕。我因此很喜欢翻阅老照片,它们是重要的证物,是小孩子记忆的转录,提供着我为什么会顺利来到这个世界的线索。父母曾是一对风华正茂的情侣,大学毕业到进入婚姻,之后组成家庭有了我,照片里的小朋友,曾被爸爸抱着洗澡,喂鸟的时候有爷爷护着,从小有一双短粗的肉手,老喜欢装模作样翻看些纸制品。
从《野马分鬃》开始,造型指导苏超连续跟魏书钧合作了四部长片。彼此间的信任和默契,也让苏超更能放开手脚,在“不刻意,不做作的基础上做人物造型”。《河边的错误》里,各色人物身上这些符合影片年代感的衣服,是苏超从古着店、咸鱼、以及亲戚朋友那里搜寻来的“时代证物”。影片上映前,在海报及预告片里,马哲的皮衣造型就颇惹人注意。这件带有年代感的皮衣让这个生活在九十年代刑警有了更强的可信度。“马哲的皮夹克是我在日本玩的时候,收的一件很普通的古着皮衣,作为九十年代的衣服,是很普遍也偏简洁的,当时买它是因为衣服很干净,保养的很好,我很想拥有。”
《河边的错误》是张梦伦和魏书钧的第三次合作。“这次的挑战在于如何拿捏影片实与虚的程度,它就像我们昨晚做完又想不起的梦,或者看到某样事物想起做过的梦,这次尽可能把这种特质释放揉在一起,难点在于不着痕迹。”我真诚地觉得,魏书钧的作者性在于,电影一定要关于电影,电影里一定还有电影。这种执着的元电影倾向,也让《河边的错误》对于九十年代的诠释,变得有趣和开放。如果一味地去对年代进行还原,或许会带来老旧感,但在重现时代氛围的基础上,去模糊真实与臆想的边界,无疑是让一个大家记忆里的年代活跃起来的方式,而那条静淌的河流因此被赋予更多神秘感,片中的其他空间也都更灵活多变。
在跟三位主创的交流后,我会想借用“松弛感”这个流行词,来形容魏书钧在创作方式上的开放和高效。关于剧组氛围,程马的描述是,“表演性很低”,没有那种与创作无关的“假装性的忙碌”。剧组完全是“以创作为第一要务的”。《河边的错误》是顺场拍的,“这看似是反效率的事情,反而效率更高。我觉得很大的原因就是我们没有做一些假装性的无用工。”
作者:小野爱
魏书钧可谓是全中国在戛纳国际电影节“晋升”最快的90后导演。2018年其执导的短片《延边少年》获第71届戛纳电影节短片竞赛单元特别提及奖 。2020年导演的长片《野马分鬃》入围第73届戛纳电影节官方单元。2021年,《永安镇故事集》入围戛纳平行单元导演双周的展映。再到今年,其最新长片《河边的错误》闯入戛纳电影节的“一种关注”单元,参与展映,角逐“一种关注”大奖。
或许,《河边的错误》将给他带来自己职业生涯中第一份来自戛纳的荣誉。
本片改编自余华的同名中篇小说,由朱一龙领衔出演男主角警探马哲,曾美慧孜饰演他刚怀孕的妻子白洁。
故事讲述了一桩吊诡凶案牵扯出多名嫌疑人,刑警队长马哲(朱一龙 饰)被无法言喻的真相不断拨弄,逐渐陷入荒诞、不安和分不清是真是幻的时刻与记忆中......
余华的原作小说,行文风格冷峻,设定上也更加大胆先锋,人物更多,人物关系也更加复杂;小城里全员“疯子”,每个人都有嫌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神危机。
因而,这部《河边的错误》是影视圈公认的改编难度极大的作品,也曾被张艺谋青睐,但改编计划无疾而终。张艺谋最终另选余华的《活着》进行改编拍摄,影片入选戛纳主竞赛单元,被许多影评人评价为张艺谋职业生涯中最好的作品。
敢吃螃蟹,就敢拿出过硬的作者风格。作为一位常在电影中夹带私货的导演,魏书钧将余华的小说改编成了一部致敬荒诞现实主义、反侦探电影套路的心理分析作品。
马哲穿着黑色的皮夹克,总在小城浓郁的夜色中行走办案。而他办公的地点——电影院的舞台,更是背景无光,全靠点灯。沉郁的色调中,饰演马哲的朱一龙,面庞更显得棱角分明、一镜复一镜的瘦削。
朱一龙在映后的采访中透露,为了将马哲孤独、迷茫又焦虑的精神状态外化表现出来,他特意在开拍之前适当“增肥”,而拍摄计划是按照电影事件发展的时间线安排的,于是他在片场再控制体重,在电影中就自然呈现出了他随着案件难度的复杂、工作难度的增加而“日渐消瘦”的面貌。
魏书钧给这座江南的小城丰沛又无穷无尽的雨水。凶杀案在下雨天,追凶在下雨天,寻访证人在下雨天。层层的雨帘遮蔽了小城的真实面貌,让角色们只能穿抵挡雨天的衣物,更让画面中弥漫出一股潮湿而神秘的气息。
为了实现荒诞现实主义电影近乎表现主义的明暗对比度,魏书钧还采用了相较数字摄影更为昂贵的胶片摄影,配合背景中温暖的蓝光,复刻了九十年代电影的迷离质感。
自刁亦男导演的《白日焰火》于2014年摘得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大奖之后,中国制作的侦探电影成为了在国际上备受青睐的一种类型片。
但是魏书钧和编剧康春雷,将余华的原作从风格、结构和形式上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编,在各种意义上进行了侦探电影的反套路尝试,真正将“谁是凶手”悬置成了无关紧要的麦高芬,至此,本片也彻底摆脱了《杀人回忆》模仿者的嫌疑,不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电影。
影片上映后,获得了国外媒体的许多好评。
《银幕》场刊评价:“《河边的错误》提醒人们,过去的另类叙事视角和电影的复杂性推动了电影的发展。”
《国际影评人协会》说道:“虽然这部影片有太多的留白和错综复杂的剧情,但仅凭其独特的氛围,《河边的错误》就值得一看。”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类电影的评论时,我都会有一个疑问:大家是真的觉得好,还是为了显得自己有格调能看懂文艺片才给出很高的评价。
看过余华老师的几个作品,很喜欢他刻画的那种生活中命运面前人物的无力感,但我确实是第一次知道他之前还写过类型小说。因为非常期待主创团队的对谈,所以在排队领电影票的时候我把小说给看了。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在思考,如果我是导演,我会怎么呈现这个故事。他看起来情节很强,但你看到最后会发现,故事想要表达的东西,并不是悬疑案本身,他关注的是人的变化。我粗浅的理解是,马哲在破解杀人案的过程中,他找不到关键性证据,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是疯子,但是在既无法给疯子定罪结案更无法让疯子为杀人行为付出代价的现实情况下,马哲把疯子杀了,于是他自己也变成了疯子。表现一个正常人在和疯子接触之后被影响最后成为疯子的心理变化。除此之外我觉得小说也反映了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生活照顾问题及社会负担等等的思考。
在理解了小说的核心以后,我发现这个电影的改变难度确实非常之大。电影是重情节的,那么对于核心是心理变化的题材,就非常依赖于剧本刻画和演员的表演。导演拍的很用心,朱一龙演的也很好,但我认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局限就注定了对于这个故事的改编是无法超越文字描写的,注定不会产生那么强的回味和震撼。余华老师在映后交流中说:小说是烘云托月,电影是拍月亮的。所以这种只给结果的方式就只能观众自己体会内核了,大家看不懂也是正常的了。
在我看来,如果一部电影让人看不懂,那么不管你要表达的东西多么精彩多么深刻,也不能算是一部好电影。只能说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是很好的呈现了,如果先看小说或者看两遍以上电影观感会更好一些,反复考究电影的细节以后会觉得电影还是不错的,但是一部对观众要求高的电影我认为不能算好电影。
所以这个案子到底哪里可以把警察都整疯了呢?
虽然但是……看到马哲在怀孕的妻子面前毫无顾忌地抽烟我还是很难受。
老妇好舞鞭,异装定流氓,诗歌避难所,乒乓双色球。这个世界有病,做个疯子挺好。
余华的原著是对这个疯狂世界的障眼法,魏书钧的电影又是对余华原著的障眼法。与其说是完成了(审查制度下)不可能的改编任务,不如说是导演用潮湿水汽和胶片梦境再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荒诞现实。“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在B面第一首歌等你。”影像细节是真不错~
前面的犯罪片拍得拙劣,重点都在后面的梦境。回过头来追溯,真正入梦的时刻不是那段发癫式的混乱梦境,而是马哲与疯子在河边的初遇,当马哲脱下自己的外套,开始模仿疯子行为的那一刻,两个角色开始重叠。疯子将石头放在马哲的外套上是“入侵”的开始,疯子穿上马哲的外套为“占有”的结束。中间穿插着各种现实与梦境的错位。但“疯子”的形象并不是个体的心理畸化,实际上它指向的是社会性、甚至政治性的虚影。“疯子”是全体受害者的集合体。被鞭打的傻子、被拆散的情侣、被冤枉的女装癖、被抹掉三等功的马哲。他们是月亮的暗面,是社会永远看不见的阴影,是不符合期望、被“正常化”的流程给堕掉的“畸形”。被矫正的马哲杀掉自己的b面,但他没堕掉的孩子摆弄着玩具,如疯子般凝视。结尾是循环,也是挑衅。我们疯子千千万万,如烧不尽的野草。
一部被认为极难改编的中篇小说,被魏书钧拍出了独属于他的美学趣味。跟原著的情节不完全一致,更像顺着原著的精神脉络长出了新的果实,核心里对于荒诞现实主义的诠释,对于人内心世界的探索依然还在。它不是一部类型片,可能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会喜欢,但片中还是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魏书钧把他过往作品里的演员再次集结到这部电影里,以巧妙的方式植入了诸多电影元素,影院的倒闭、电影招牌的坠落、燃烧着的摄影机,还有那段超现实梦境、梦境在银幕上/临时的警局办公室里上演,我都很喜欢。魏书钧四次来戛纳,每一次都在打破舒适区。朱一龙已经成为一名非常成熟的好演员,他为这部电影在江南县城里生活了一个半月,能看出他已经把90年代老刑警的很多小动作长在了身上,跟上次的三哥相比宛如脱胎换骨。
#Cannes76 Cineum Iamx# 出乎意料的喜欢,朱一龙很适合这个角色表面板正内心疯批的角色。10%会生出有缺陷的孩子就像10%会变成疯子的警察,概率已经很高了。异装癖得不到的认同,诗人得不到的爱情,警察得不到的三等功勋章,一切都将被燃烧殆尽,沉入河底…
☆☆☆☆☆一个疯狂的故事被拍得如此正常,所有出口被牢牢堵死,充满设计感的场景选择、镜头摆放与表演模式又无法反映真实,无论时代或个人。作为一部情节剧,低效叙事和视听语言匮乏,分不清哪一点更致命。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犯罪地点的“实”与犯罪动机的“虚”,电影全浪费了,全片都在蓄力,迎来泄气的结尾。
我想每个人看了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九十年代的故事背景,让这个电影的故事又似乎合理了起来,既然总有一些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不如顺其自然的活着。37感觉光是《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的胶片质感就值得它入围20多个国际电影节,全片都是由胶片拍摄颗粒感和复古感十足,真的很有穿越到八九十年代的感觉了!真的给我非常独特的观影体验!
在我看来,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存在真相,只有摆在面前的事实,是命运给出的结果。河边的错误真的是指的马哲的错误吗?所有的人都与河流有关,幺四婆婆的性癖,王宏与钱玲的不被认可的爱恋,许亮不被接受的异装癖,他们或许也是犯错者?是时代这条河流边的犯错者,与时代的河流所相违背,他们的一切似乎不应该被称为错误,除非加上一个前提,时代这条河流边的错误
拍电影不能让观众试图理解你
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应该就能进主竞赛了
#Cannes2023-11 就是太难看了,悬疑部分不够紧张精彩,改编部分没有保留余华的荒诞幽默(疯子在余华笔下是多么具有符号意义的存在,而这部片子里呈现的是?),演员表演动机不明缺乏质感。所谓的电影本体指涉,看似不明觉厉实则导演意识过盛,和故事不贴。中国青年导演啥时候能走出《杀人回忆》怪圈?
二刷已结束!感觉电影最大的特点是阴郁冷静的,没有很多多余的解释,却留下很多留白解读空间,各种细节就如河水一样缓缓流淌,好像是一场那个陆离的梦,通过梦境展示每一个角色的秘密。这次观影体验前所未有。
整体观感还可,以案件作为叙事线索但在最后放弃真相选择人性思索作为落点主旨,意图拔高影片立意但并不高级。创作者的野心和贪欲一目了然。
看完河边的错误后,我一直在不停滴扣细节、找隐喻和解读,突然明白了,这个电影的目的可能就在于每个人对它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拍一个直给的悬疑片容易,但怎么拍一个即具有逻辑、又让观众也能带入人物陷入幻境、让每个观众都有自己的无序的片子就很难。《河边的错误》做到了,它简直就是一场心理实验。看完后你会发现,你有无数的假设想去印证,而不管你和你的朋友从哪个角度去理解,你的理解都可以是对的。你会陷入如罗生门一般,觉得谁是凶手都对的境地。导演一直在强调这个电影在于感受,不在于答案。因为思考本身就是这个电影的答案。马哲是不是发疯、他从何时开始疯、你有没有发疯、你从何时开始疯,当你进入影院的一刻,你也是这场“游戏”的一环…
或许幺四婆婆被鞭子挥舞的快感杀死,王宏被文学的美好幻觉和现实的游移躲闪杀死,许亮被错判的七年和埋在箱子里的女装杀死,小孩被天真的恶意和好奇杀死。他们都变成河边需要修正的错误。因为河流不允许改换航道,也不许波澜生起。也或许疯子就是疯子,杀人没有感情,也不讲丝毫道理——让故事有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才有身处秩序的稳定感,不然就会发疯。我宁愿发疯,也好过顺从正确的一生。
谁再拿这一部和杀人回忆比我会发疯……
好做作,1星给电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乡但所有公职人员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戏,讲话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语气和断句。
老年人的性欲,中年人的诗歌与私情,青年人的异装癖,小孩子的口不择言。杀死他们的不是人欲,是想按住人欲的那只手。电影院里的办公查案终究是维稳的作秀,被所谓稳定杀死的真相——越查死人越多——逼疯了马哲。马哲最后发现,盐碱地里能宽松自由的只有那身皮,局长可以打球穿红衣,其他人就成了时代的泪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