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类电影的评论时,我都会有一个疑问:大家是真的觉得好,还是为了显得自己有格调能看懂文艺片才给出很高的评价。
看过余华老师的几个作品,很喜欢他刻画的那种生活中命运面前人物的无力感,但我确实是第一次知道他之前还写过类型小说。因为非常期待主创团队的对谈,所以在排队领电影票的时候我把小说给看了。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在思考,如果我是导演,我会怎么呈现这个故事。他看起来情节很强,但你看到最后会发现,故事想要表达的东西,并不是悬疑案本身,他关注的是人的变化。我粗浅的理解是,马哲在破解杀人案的过程中,他找不到关键性证据,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是疯子,但是在既无法给疯子定罪结案更无法让疯子为杀人行为付出代价的现实情况下,马哲把疯子杀了,于是他自己也变成了疯子。表现一个正常人在和疯子接触之后被影响最后成为疯子的心理变化。除此之外我觉得小说也反映了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生活照顾问题及社会负担等等的思考。
在理解了小说的核心以后,我发现这个电影的改变难度确实非常之大。电影是重情节的,那么对于核心是心理变化的题材,就非常依赖于剧本刻画和演员的表演。导演拍的很用心,朱一龙演的也很好,但我认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局限就注定了对于这个故事的改编是无法超越文字描写的,注定不会产生那么强的回味和震撼。余华老师在映后交流中说:小说是烘云托月,电影是拍月亮的。所以这种只给结果的方式就只能观众自己体会内核了,大家看不懂也是正常的了。
在我看来,如果一部电影让人看不懂,那么不管你要表达的东西多么精彩多么深刻,也不能算是一部好电影。只能说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是很好的呈现了,如果先看小说或者看两遍以上电影观感会更好一些,反复考究电影的细节以后会觉得电影还是不错的,但是一部对观众要求高的电影我认为不能算好电影。
因为看过原著,我对《河边的错误》抱有较高的期待,但看完电影后,我内心是复杂的,我只能说,不能抱着看原著的心态去看电影,否则会比较失望。
电影对原著的改编很多,有改编得更好的部分,也有改编的令人大失所望的部分。整体而言,我觉得已经失去了原著的灵魂,但是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全新的故事来看,兴许会有不同体验。
为了方便对比,还是先说说原著讲了什么:
原著讲的是在一个水乡小镇上,一个叫幺四婆婆的老奶奶在一天黄昏遇害,她被人割掉了脑袋,身子被埋在了河边的一个小土坑里,被埋成了小坟堆的形状,而脑袋被人放在的土堆的顶上。脑补一下这个画面,是很恐怖的。
刑警队长马哲经过调查发现,凶手可能是幺四婆婆收养的一个疯子,因为在他的住处找到了一把柴刀,柴刀上有幺四婆婆的血迹。
但是因为凶手是疯子,警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让人送他去精神病院。但镇上没有经费,没有送他去精神病院,没过多久,河边又发生了另一起凶杀案,作案手法和第一起案子一模一样,死者是一个工厂的工人,他新婚不久,妻子还怀着身孕。
这一次疯子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送了回来,他回来没多久,又发生了第三起凶案,死者是第一个向人们报告幺四婆婆遇害消息的那个小男孩。
疯子再次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是没多久,他不知怎么又跑回了镇上,搞得人心惶惶,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马哲带着一把枪,私自把疯子给杀了。
精神病杀人是不犯法的,但杀害精神病却犯法,哪怕杀害精神病人是为了保护更多人。为了帮马哲脱罪,警察局长找了个精神医生,将马哲诊断为了精神病人。
这是一个非常辛辣的故事,它探讨的是精神病犯法该不该负法律责任。结局马哲迫不得已被逼疯,也非常讽刺,让人大为震撼。
但电影却把它改成了另一个故事。
先来说说改得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前半段改得都还不错,钱玲和王宏这条恋爱线,或者说出轨线,让电影的矛盾冲突更激烈,也让马哲破案的过程更自然流畅,原著中他破案有点开挂,小女孩遗落现场的证物只是一个发卡,这个人物和证物也基本没有起到太大作用。而电影中改成钱玲遗落在现场一个包,根据包里的磁带牵出王宏,更符合警察破案的正常逻辑。王宏和钱玲的故事线中,唯一让人费解的是,钱玲为什么会喜欢王宏,毕竟长得有点太其貌不扬了。
另外,对发现凶案的小男孩的塑造也更丰满,开头铺垫了他和村里其他人玩警匪游戏,所以说明他很有正义感,他代入了警察角色,所以他在看到幺四婆婆凶案现场时不害怕,他还跟马哲说“找到凶手告诉我,我想知道他长什么样。”这是原著中的话,如果不铺垫小男孩玩警匪游戏,一个孩子说这样的话是很突兀的,但是铺垫了就合乎情理得多。
马哲徒弟小谢相比原著加戏了,但加得非常好,他是电影中的搞笑担当,在办公室泡女同事,给女同事表演的才艺是劈叉,马哲发现后就罚他在办公室劈叉。听案发现场钱玲遗落的磁带,别人都在找证据,他却跟着唱情歌给女同事听,又被马哲罚听磁带。师徒俩一个沉浸在破案的紧张中,一个非常松弛,还忙着恋爱,一张一弛,是一个对照组,也让电影的氛围轻松不少。
我个人最喜欢的改编,其实是曾美慧孜饰演的白洁的戏份,原著中她戏份非常少,只在最后才出场了一下,但在电影中,她的戏份却是贯穿电影始末的一条线,这条线是这部电影的一大亮点。因为朱一龙饰演的马哲在破案的过程中,面对不止一个疯子,疯子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和人性。但是他老婆白洁怀孕后,却被查出胎儿可能会有智力障碍,这就让他和自己老婆形成了一组对立的关系。他对现实的残酷是有深刻认知的,即便孩子的智力障碍的可能只有10%,但是如果是那10%,那么这个孩子将如何生活?会不会像那个杀掉幺四婆婆的人一样,成为一个没有思维的杀人机器?那是很可怕的事儿。而妻子却沉浸于做母亲的浪漫想象中,认为孩子会是那90%。而生不生孩子,是马哲面临的困境,因为生下来,就可能是下一个疯子。这衍生出了一个议题,智力障碍者或者精神病人该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虽然作为一个男性这么说很不合适,但从理性的角度,我认为如果检查出10%的概率可能是智力障碍者,那最好还是不要胎儿比较好,因为生下来就是赌博,万一输了,对孩子和父母都是一场灾难。
好的说完了,下面说说我认为改编得不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后半部分改得不太好,尤其是对马哲的改编,电影中把马哲塑造成了一个妄想症者,他总觉得自己获过三等奖,但是他又找不到获奖证书,他妻子记不得有这件事,领导也找不到相关凭据,他打电话给前同事,前同事更不记得有这件事。这个细节其实说明他患有精神疾病,这是为他之后发疯作铺垫。但问题是,一个警察破案破到发疯这样一个故事,究竟要表达什么呢?这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但所幸的是,白洁怀孕这条线则承接住了马哲的发疯,让故事有了另一个层面的议题,一个精神病人是否应该生孩子,一个可能是智力障碍者的孩子是否该被生下来。
所以我说,电影《河边的错误》和原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所以一定不要抱着看原著故事那种黑色幽默式的故事的预期来看这部电影。
原著中,马哲直到杀死疯子时都是很清醒很理智的,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想牺牲自己,保护一方百姓的安全。最终,他不得不被认定为精神病人,甚至被逼成了真的精神病人。
但电影中,是将原著中许亮患有的妄想症安排在了马哲身上,马哲就成了一个本身就患有精神病的人,只是在破案的过程中逐渐迷失,病情发作,变得愈发严重,最终不得不告别岗位。
这个人物的改编让原著中的讽刺、黑色幽默,都荡然无存。这是我不喜欢的。
另一个我不喜欢的改编点是对许亮的改编,原著中他才是那个妄想症患者,许亮喜欢钓鱼,他的钓友告诉警方,有一回,明明是他钓友钓了一条三十多斤的鱼,许亮却到处跟人炫耀,说是他自己钓了条三十多斤的鱼。而他究竟有没有参与谋杀幺四婆婆其实从始至终都是一个疑问,在幺四婆婆被害的那天,许亮也是目击者,马哲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他那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他还向马哲撒谎说那一个小时他在街上和人聊天。而他的钓友告诉警方,他曾经找这个钓友做伪证,证明他们曾经聊过一小时天,其实那天他们根本没聊天。那这一小时他去了哪儿?做了什么?
原著中,在此后发生的两起凶杀案中,许亮也幻想自己曾经目击过凶手作案,但事实上,他的邻居说他在案发时根本没出门。而他却老觉得警察会抓他走,他觉得自己和那几起案件有关,所以最终自杀了。
但电影中把许亮改成了一个女装大佬,他究竟有没有参与幺四婆婆的谋杀似乎也没有太多悬念,他的自杀过程也没有那么病态,就没有体现出精神病患者的世界。
不过,虽然《河边的错误》被改编成了另一个故事,但是其实也有些可取之处的,除了我说的改编得好的那部分,影片的胶片质感,就很好地营造了一种过去时的氛围,把人带进那个逝去的时代。暗沉的场景、调色,也营造出了阴郁的氛围,在水汽迷蒙、幽暗不明的江南水乡,人性仿佛也是灰色的,晦暗不明。
另外,电影中的一些细节的处理非常意味深长,比如把警察办案地点选在电影院里,仿佛隐喻案件的侦办过程如一部电影,而人生也如一场戏一样。电影中也暗含着导演的自嘲,比如电影院的破落,局长说现在没几个人看电影,还有马哲幻想一堆胶卷被烧,都仿佛是在说,做电影,尤其这个时代做文艺电影,可能是一件可笑的事儿。
还有一个细节是,电影的结局,马哲和妻子给孩子洗澡,水面上飘着澡巾,他孩子挥舞着玩具,玩具掉落在澡巾上,这个场景像极了疯子在河边往衣服上压石头。这是否意味着这个孩子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疯子呢?这是一种可怕的隐喻。
此外,朱一龙的演技确实值得夸一夸,他厉害的一点是,将角色演得真实可信,将一个警察的缜密、严肃、紧张都诠释得很精确。在他这代演员中,算是佼佼者。
不知道是因为审查的缘故,还是别的缘故,《河边的错误》做了很多改编,包括凶手作案方式到故事的内核,都基本脱离了原著,尽管制作方其实仿佛也在努力保留一些表达,比如结局马哲究竟有没有疯,其实也像原著中一样的开放式的,电影中是通过现实和马哲幻想的交叉来表达现实和幻想真真假假,难以分清。但即便如此,它还是失去了原著的灵魂,如果以原著为标杆,那么它是一次失败的改编,如果跳开原著,其实还是有一些看点的,喜欢文艺片的,可以冲,但它对类型片爱好者可能没那么友好,因为它的整体氛围相对压抑。
只是有点可惜,在更好的改编的基础上,如果后半部分也能够按照原著拍就好了。
好看吗?很好看。 好看什么? 一部电影好看什么,取决于你琢磨想看什么。譬如河边的错误。我没有看过原著小说,也没有看那些物料,譬如强调要先补课那些大学生关于这个电影的见面会对谈。 我就是盲看的。 当然,你肯定首先不能排斥朱一龙,譬如有人到我这说:为什么又是朱一龙,我一看就烦,他的我就不要看。 你谁。 电影开始的剪辑很重要。看电影有个有生到熟的过程。你花了波折塞进了电影院,一片漆黑,一堆广告后正片开始。 这个开头特别重要,如果别扭了,基本救不回来。 开始就是废墟,一堆小孩玩,然后一个孤零零的小孩。我对电影的好感是从这个孤零零来开始的。我是70后,但我是比较特别的独生子女。所以,我特别熟悉孤零零。 然后小孩子乱窜,这个就类似瓦力。我喜欢瓦力,就喜欢他一个人的时候。 然后小孩一推门。这个一推门特别重要。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现场。然后我琢磨该出现尸体了,没有。 出现的是办公室,官僚,同事,闹哄哄的电影院。 很多人不喜欢pj的金刚,就是上岛之前太长了,因为要急着看大猩猩。就像这不是悬疑片吗,急着得见到尸体。 不要急。 这个不要急就是电影的节奏,这个节奏导演拿住了。 这里要提朱一龙的徒弟小谢。从这个小徒弟开始劈叉,电影就变得危险了,什么危险呢,因为你要喜欢上他了。 然后朱一龙扮演的马哲就这么眼睁睁地陷入了泥沼。 这个电影讲什么,有人被杀了,找谁杀的,为什么杀。这【孜然】没错。但就我而言,就是看朱一龙在泥沼里慢慢被吞噬,从不知不觉,到非常痛苦,到习惯。 这个吞噬的过程电影很好,靠什么呢,靠电影的节奏,靠每一个演员没有漏气。 出现了月光。我知道电影里出现古典音乐准没好事。譬如出现路顶下的小姑娘,你得有个小姑娘吧,但是如果出现了贝多芬啊,肖邦啊,基本就会出现尸体。如果出现了巴赫,这个尸体估计不容乐观。 然后,出现了诗。 这个是电影特别击中我的地方。那个诗念得特别滑稽,所以这个得是方言,特别滑稽的方言的,然后又一本正经。大家都在嘲笑,讪笑。 可是有人说:我们要相信诗的力量。 在这个泥沼里,有人相信诗的力量。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然后。给你来了个亮相。 然后围绕着马哲,领导,妻子,同事,医生,越来越多的线头变成了越来越紧的罗网。 这时候,案情发生变化了。似乎就是路边摊快出炉的时候,那一声“轰”。就像拔牙的时候被点着了炮药,变得,更冷了。 然后呢?这个地方特别关键,就是电影忽然变得绚烂。就是,五彩斑斓的黑。 电影好不难,我看着的时候很满意,但就像什么审查,什么他们比张艺谋更懂,我就等着最后一根钉子。 怎么圆呢,怎么收煞呢。 收煞得特别厉害。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都忘记那个电影里有那么多朱一龙,因为我看到了太多的自己。 所以,这个电影很好看。
朱一龙是凶手!所有人都是疯子!
挺简单一个故事,我说几句大家就懂了。但是后劲儿很大,不建议代入,因为电影里所有人都是疯子!
婆婆怎么死的?
婆婆年轻的时候结婚,没两年丈夫就死了,受封建思想影响,一辈子守寡,孤寡一辈子的老人,很渴望有个正常的家,所以母爱泛滥收留了疯子。
疯子有暴力倾向,喜欢拿赶鹅的辫子打婆婆,婆婆喜欢被打,因为能想起刚结婚的时候也被丈夫打,居然有幸福的感觉。也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然这是原著,电影里朱一龙也就是马哲做梦,疯子杀婆婆的时候那个姿势,是有色气虐待的成分在里面的。
在梦境里,婆婆死之前就说【可惜甜蜜的死亡只有一次】,所以案子很简单,也就是一个边缘的,可怜的,扭曲的孤寡老人,训练疯子把自己杀了。
马哲在和疯子接触以及观察3天后,排除了疯子作案的可能性,况且村民也说疯子温顺,其实是因为疯子把暴力都发泄给婆婆了。
马哲要查凶手,有两个目击证人,一个是王宏和钱玲,另一个是许亮。
王宏是诗歌爱好者,借诗歌和爱情逃避现实。
马哲以威胁曝光王宏和钱玲的不正当恋爱关系为由,逼他们说出实情,王宏说出了“高个子大波浪女人”,但王宏和钱玲的关系还是曝光了。于是王宏在河边被杀死了,给钱玲留了信,说诗歌改变不了人生之类的。
凶手就是疯子,疯子杀完人甚至就在街上溜达。但是马哲依然不敢相信,难道这个案子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候马哲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追寻真相调查案件的过程,曝光了人们不被时代允许和接纳的秘密,导致了人们的不幸。
马哲还要坚持去查王宏所说的大波浪,并且不愿意以疯子结案。
疯子从医院跑了,又一砖头打死了第一个目击证人小男孩。马哲曾经许诺小男孩一定抓住坏人,结果小男孩也死了。
这时候马哲才意识到,疯子才是凶手,但是他在错误的方向已经陷得太深,接受不了现实,所以想辞职,想让徒弟办案,自己退休。
加上三等功、老婆怀孕,孩子基因突变,有可能脑子有问题,所以他更加想逃避现实。
因此,许亮来教马哲做人。
许亮之前就因为流氓罪(或是冤枉)坐过7年牢,对马哲极为不信任。后来马哲越查大波浪,许亮的秘密越是保不住,许亮选择自杀,马哲又把许亮救了。
救了以后,马哲发现许亮藏着大波浪的假发,才发现许亮是LGBT女装大佬,那个年代是不被社会接受的。许亮的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了,许亮活过来之后就去给马哲送旌旗,表面上感谢马哲,实际上一转眼就当着马哲的面自杀,以死报复马哲。
这个时候马哲彻底崩溃了。他意识到自己查案子,查到谁,谁就死。而且最可笑的是全是白查,因为凶手一开始就是那个疯子。
马哲疯了,开始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开始做梦。这一段是电影的文眼,幽灵镜头,背影拍摄,去表现马哲的梦境。
婆婆、疯子、诗人、女装、男孩,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死亡,极有感染力的超现实,边缘且疯狂。 最终,马哲彻底疯了,他喝醉了酒之后,朝着空气开了四枪
一枪打死婆婆隐藏的怪癖 一枪打死诗人不可告人的恋情 一枪打死理发师的女装癖 一枪打死男孩无知无畏的生命
第二天马哲和局长说自己杀死了疯子,说开了四枪,结果打开手枪,一发子弹都没少。马哲让局长杀了自己,因为这样才能圆满。局长让他回家休息。
最后马哲在河水里自杀,恰好遇到疯子,疯子穿起马哲的衣服,变成了马哲。这一段先是没下雨,代表幻想。后续开始下雨,代表进入现实,因为前面所有凶杀,以及主要办案过程,都是在雨中进行的。马哲终于在雨中抓住了真凶疯子。
后续马哲拿到了他渴望的三等功,但这一段亦真亦假,正如电影里大量的情节都是虚幻现实交织在一起。
一年后,孩子出生,马哲看似恢复了正常。
但镜头推进,孩子的长相、衣服和水里的玩具,都和疯子一模一样,孩子就是疯子。
也就是马哲变成了疯子,象征性的生下了疯狂的后代,隐喻时代的基因突变。
这个电影最让我汗毛直立,头皮发麻的点—— 所有人都是疯子,而观众就是马哲,最终也疯了。
一开始马哲肯定不会觉得这个案子这么简单——观众也是这样,都在等着马哲去挖掘出更深的秘密。 最后确实挖出了秘密,但是却和案子无关,并且害死了其他人。
这时候马哲是认知失调的,他从一开始纠结三等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渴望调查真相,并渴望获得荣誉的好警察,但当他认识到自己想复杂了,弄巧成拙之后,他经受不住打击,分裂了。
导演成功地把观众变成了马哲,我们看完会像马哲一样,刨根问底的想知道究竟谁是凶手,那么多网友依然不信是疯子,依然在网上找解析,陷入对一切目击证人的怀疑之中。
最后,凝视深渊,逼死证人。
顺便说一下我小小的个人感受,电影我只看了一遍,绝不会再看第二遍。
因为我本人就是高敏感人群,极易代入,所以马哲发疯,抑或导演骗观众代入马哲,最终进入梦境潜意识,杀人视角的这里,太过于疯狂和超现实,真的让我很不舒服,汗毛直立。
所以开头我就说了,解读电影很简单,但我不建议代入。
此处有一个悖论,即如果我们站在上帝视角去看婆婆边缘人格和疯子的不不正当关系,那么是很简单的;但如果是以马哲的视角,也就是案件初期的观众代入视角,谁能想到这些东西啊?
最终,这作品还是在讲时代和所有人,即所有人都是疯子。
一开始只有马哲不穿制服,只有他是理智的,并且追求真相的
但是他在追求真相的过程中,变成了疯子,穿上了制服,和其他人变得一模一样。
其他人是什么样呢?
爱乒才会赢的局长,满口荣誉和破案
喜欢被虐的孤寡老人,渴求死亡
喜欢女装的理发师,被时代迫害创伤
被忽视的孩子,假扮警察渴望关爱
信仰爱情的诗人,不被世俗包容
喜欢唱歌的徒弟,做警察不严肃
明知孩子基因有问题,依然要生的老婆,是真爱孩子的小学老师,情感不讲理智
追求真相的马哲,最终再也不敢清醒
是他疯了,还是世界本就疯狂?
其实海报写的很清楚了: 没有答案,不如发疯。
我是知名影评人,王俊俊,各个平台都能找到我,尊重原创,请别抄袭谢谢,抄袭全部由律师处理,被诉讼别来找我
文 / Annihilator
全文约2400字 阅读需要6分钟
作为一部所谓的“文艺片”,《河边的错误》没有同它的前辈们那样披上一层通俗亲民的皮来努力骗取下沉市场观众的信任——陈哲艺《燃冬》与魏书钧自己的《永安镇故事集》的教训近在眼前;相反,它找到了一种全新的营销策略,即将自己伪装成一艘打着“难懂”、“细思极恐”旗号的草船,成功骗取了接连不断的解读之箭矢,保障了电影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在消费者的再创作中获取源源不断的流量生命力。
但是,一个看完电影后感到困惑的观众,并不需要从一个标榜“带你看懂”、“干货”的影评视频中得到解答,而只需要稍稍更换一下思考的角度:在这样一部电影中,所有的一切,清晰明了也好,扑朔迷离也罢,都处于一个名为“作者意图”的至高权力的牢牢支配之下,而这一权力假借着象征主义的虚假多义性暂时开放了解读的空间,也丝毫不能撼动它拥有最初决定权和最终解释权的事实。既然如此,何必大惊小怪?马哲疯没疯,杀没杀人,立没立三等功,看似模棱两可的选项背后不过是一个故意悬置了答案的设问句;占据着那河边凶杀案的悬而未决之核心的,也不是一个未知的黑洞,而是一则精心编织的寓言,而任何一则寓言,无论其表象在象征主义置换的反复迭代中如何看似彻底地改头换面,最终都仍意图成为其寓意的一个绝对忠实的能指。并且,这种经由扭曲的能指常常可以对其所指起到某种似是而非的赋魅效果,似乎不管作者意图多么愚蠢空洞,只要在象征主义逻辑中绕上两三次弯路,就能立刻焕发出崇高的“艺术性”:譬如,余华在原作小说后记中的那句经常为人引用的名言——“事物总是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只是自鸣得意的手淫”——在剥离了十足厌女的比喻之后,剩下的不就是那一套最无聊的虚无主义和唯心主义说辞吗?
另一方面,这种象征主义手法自诩精妙委婉,实则粗暴直白:它将世界切割成意义的网格,将事物变成其它事物的符号,将人物和情节变成一出预先彩排的木偶剧,先架空一切,再让作者意图成为一切的答案。如果说余华上世纪那些所谓的“先锋小说”建立在对这一手法的纯然依赖之上,那么魏书钧的改编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河边的错误》开场,警察局长让马哲搬到一个废弃的电影院办公——熟悉魏书钧那两部谄媚投机的前作的观众,可能会对这段突兀加入的迷影元素感到心中窃笑。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层虚设的元电影嵌套结构,魏书钧成功将电影转换成了其自身的一个经典象征——一台“造梦机器”,只不过这里的梦不是美梦或梦想,而是噩梦,是幻觉;而以这一原初象征为中心,一个无限自洽的场域得以展开,在其中,借着“梦”之表象,(作者理应遵从的)现实逻辑被肆无忌惮地替换为(作者任意制定的)象征法则。办案牵强得有如名侦探柯南?事件的推进巧合到一眼见底?对受虐狂、异装癖和孕妇的想象太刻板?没关系,既然一切都只是一场历史的梦魇,那么这些东西也都是梦中的象征符号而已,无需较真。反用余华的比喻来说,只要符号所指涉的是那如直男想象中的处女一般的永恒纯粹的真理,那么符号本身如何意淫都没有关系。于是顺理成章地,《河边的错误》向观众展开了象征符号的狂轰滥炸:婴儿、录音机、乒乓球、照片、红色大衣、诗歌……不仅如此,象征体系总是有着自我重复的惯性和自我闭合的趋势:我们听到了一次月光奏鸣曲,就知道它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在每一个高潮部分反复地渲染阴郁的基调;三等功、拼图、河上漂浮着的衣服,一旦出现,就注定成为一个在结尾被回收的伏笔;最后,毫不意外地,在一个被明确提示的梦境中,此前出现过的所有象征符号以最密集和连贯的方式回归,组成了一部“电影”——乍看之下,这是电影中最不可理解的部分,但它实际上却构成了对“作者意图”最清晰明确的一次强调。
在这一意义上,真正与魏书钧形成对照的作者,并不是奉俊昊——《杀人回忆》,与其所有作品一样,其核心类型是讽刺喜剧——而是黑泽清;哪怕无视其剧情和主题上与《X圣治》的共性,仅就朱一龙的造型和表演气质上对役所广司的模仿,就可以确定这一点。但在黑泽清的这部杰作中,那些水、火、音乐、烟雾和幻觉性的光线,并不是什么象征或隐喻,也与国内学者总喜欢挂在嘴边的“意象”毫无关系;相反,这些元素,没有一刻成为了指向他者的符号,而恰恰是始终作为物质自身,在物质的运动与变化之中,不断向我们散发着知觉上的丰富诱惑:水缓缓流淌、滴落,火焰跳跃时的闪烁,留声机播放时嘶哑的摩擦声,金属撞击带来的震动……电影中的人物,正如电影外的观众一样,正是为在这些物质对感官的扰动之下被不知不觉地摄去了魂魄。在黑泽清最好的电影中,我们总是能感受到这种物质的催眠术:《东京奏鸣曲》开场,一阵风吹起一张报纸,将我们带到一个昏暗的玄关前,女主人推开门,窗帘随风飘动——黑泽清不需要鬼魂(在他的恐怖片里,鬼常常表现为滑稽的实体),就已经在日常的物质性之中唤醒了超现实的瞬间,与这样的瞬间相比,《河边的错误》中那个以一镜到底手法拍摄的、塞满象征符号的浮夸梦境又算得上什么呢?魏书钧当然不至于是对影像毫无追求的作者,但他的场面调度宛如分镜头表格般精确而毫无生机,没有能力去捕捉和洞察物质,只满足于拼贴它们在象征体系中的残影余像。
物质自有其魅力,无需强说意义,正如“X”到底是什么根本无需解释,重要的是它作为两道交错的裂缝,打开了从日常秩序的表象通往更原始的物质性世界的入口;而象征主义只能以意义的预设性存在为前提来制造多义性的烟幕,正如河边的“错误”并不是一个谜团,而仅仅是一个谜语,小心翼翼地布满了线索和暗示,生怕让观众错过了破解它的机会。对于《河边的错误》这样的电影,就像对于姜文那几部极为拙劣的象征主义电影一样,真正愚蠢的不是“看不懂”,而恰恰是绞尽脑汁地试图“看懂”,心甘情愿地钻入作者设置的符号骗局之中。
电影解读的角度还蛮多元的,只po我最喜欢的一种。
电影开头,视角跟随顽童推开导向虚无荒诞的门,将观众引入一个压抑、封闭的小镇。主人公马哲人如其名,作为工具理性的化身,由一桩凶杀案,走近小镇形形色色的生活百态,目睹其中种种与理性逻辑冲突的荒诞(或,集体主义对个人情感的压制):
警察局只有集体表彰,警察只能在表演意味的电影院工作;一对彼此相爱的师生恋情侣因为家庭和工作的威胁而走投无路;一个体面懦弱的异装癖因为忌惮社会的目光而只能自尽;一个明明有极大可能残疾的婴儿还是要被生下来……
随着角色的形象日渐消瘦,脑子里的理性和感性、主观和客观产生混乱。当他在现实中找不到逻辑,就去梦里(电影)里找,最终发现河边才是压抑的小镇里最自由的空间(在河边情侣可以自由相爱,异装癖可以自由变装……),但这些自由意识都成为了“河边的错误”,于是主人公杀死了想象中的“疯子”(自由意识),得到了警察局的表彰(重新拥抱集体主义)……
结尾,他的孩子出生,孩子和疯子一样玩衣服,他意识到疯子和孩子一样——自由意识是天生的。
《河边的错误》这部片子是我看完两天回过味儿来的。
回过味来以后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天朋友给我打电话,让我说一下对片子感受。我说“我不知道怎么讲……”
其实平遥看完片的当天,片尾月光奏鸣曲想起的时候,我还是蒙圈的。
作为余华小说的读者,我觉得电影的结尾比小说更加神秘,甚至让我开始怀疑起我对小说结尾的记忆是否准确。
我记得小说结尾的赤裸裸的冷峻,反讽和黑色幽默。
马哲这样伟光正的人物,在正义的舞台里困住,
最终为了脱罪选择成为疯子,让人唏嘘。
所以当《河边的错误》的电影结尾出来的的时候,我是困惑的。
他把这最核心的反转给最大程度的消解,没有嘲讽,没有态度,也没有任何答案。
最后如同电影的英文名“Only the river flows” , 所有的罪恶被雨水和河水冲刷殆尽,
静静流淌,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所以我和朋友说:
“我觉得一定是我没看明白,我有点分不清最后哪些事真的哪些是假的了。”
“疯子死了吗?马哲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疯的?最后的结局是真的结局吗,但是我不相信我觉得事情一定没有这么简单——”
突然,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等下……现在我好像懂了。”
回观电影,马哲不就是这样吗?
不相信疯子是真正的凶手,追求完美的正义,想找到所有事件背后的底层关联,
对要求“简化流程”“简单理解”的局长和上级充满鄙夷,可找遍蛛丝马迹徒劳无功,最后被逼入绝境。
此刻的我不也是吗?
不相信马哲最后的结局,觉得一切背后皆有深意,追求对一件作品的完美解读,排斥对文艺作品做粗浅的”阅读理解“。
“马哲受困于解读的囚笼,观众也被铐上了解读的枷锁。”
当你去深究这个结尾的时候,当你试图去赋予导演每一个镜头意义的时候,
当你试图去从这个故事中剥离出一些所谓“答案与启示”的时候,你也成为了马哲。
想到这里,我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耳边仿佛又想起了河水流淌的声音。
此刻我感受到了主创团队的“恶意”。河水可以是河水,水下也可能有深潭。不管有没有理解到这一点,最后表面上看,都是河水在流淌,山川不言,你且当他只是河水。
怪不得说观众的反应是完成这个作品的最后一环,还有比这个更绝的操作吗。
我开始有点敬佩了。
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大师提出,语言和文本是开放的,他不应该固定于任何一种定向的解读。
能指和所指之间,没有固定且必然的联系,任何符号的底色可以是任意的。
人生和文本,都应有无穷无尽的解法。
河边的文本,结合主创们的态度,可以说从始至终就是就是反结构的。
可以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也可以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更可以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一百种人看河边会有一百种解读,主创把这个解读过程看成是语意的嬉戏,符号的游戏。电影从宣传语就直言“没有答案”,因为他本该就是“没有答案”的,观众才是答案。
所以对待河边这样的作品,去辩驳真相反而没意思了。
敢在院线电影玩这样的游戏,确实是很有胆量和个性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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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说说我对于影片细节的部分感受和解读。当然,仅代表我自己,没有答案。
二刷的时候我特地注意了一下bgm,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
月光奏鸣曲作为背景音乐一共出现了三次。
第一次是河上鸟瞰到马哲家里的转场,马哲妻子白洁趴在桌上等马哲回家,收音机里放着《月光》,她枕在热水袋上,
抬起头脸上有泪光,说“我做了个梦,但是里面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这是第一个梦。
第二次出现月光是马哲在面对许亮自杀后,他靠在电影院的椅子上,第一次做了那个怪诞的梦,也似乎暗示着他已经走向疯狂。
这是第二个梦。
而第三次,出现在结局。
夫妇二人带着孩子洗澡,澡盆里面和当初疯子在水上扔石头一样,扔满了东西。
画面虽然温暖,但是却充满了梦境般的光晕,让人很难相信这就是真实。
当结尾月光的声音响起,我如同猜想被印证一样,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这是不是第三个梦呢?
从电影的一开始,马哲在警察队伍中就是那个格格不入的存在。
清一色的警服里他是那个穿着黑色马甲的人。
他的办公室孤高地竖在阁楼上,在看似和谐的乒乓球运动中,他也总是兴致缺缺,没有真正地获得快乐。
局长反复地强调“先进集体”“荣誉墙”“爱乒才会赢”,后期都成了心头的梦魇。
集体内要求尽快破案和他个人想要追求真相的意志时刻打架,
让他成为了他人眼中的“异类”。
“为什么还不结案?”“你到底在想什么?”“我们要评上优秀集体,不能拖后腿”。
马哲曾经两次穿上制服,一次是在拍全家福的过程中,他拍完后不自在,想去换掉,可妻子说“就穿这个,精神”。
第二次,他按照局长的思路解决了案情,获得三等功表彰,对台下敬礼。
此刻不知是虚是实,但也是此刻他真正和其他人融为了一体。
而马哲作为“独特的人”,就在这样的集体中逐渐消弭了,走向了迷失,自毁和疯狂。
和马哲一样同样消弭的,还有工厂里异装癖的发型师;不被家庭认可的诗人和会计。
收养了疯子的幺四婆婆。
他们分别生存在权力集体、工业集体、家庭集体、农业集体的夹缝中。
他们曾经击起过涟漪,但最终走向毁灭和死亡,
这些格格不入的个人意识也最终在集体主义的冲刷下分解消失,如同岩石于河水一般,被冲刷走了。
在这边特别想说一下许亮的自杀。在我看来,许亮的自杀是存在着报复意味的。
因为个人难以启齿的癖好,许亮在最开始就要求把自己“关进去”。一方面是对于程序和公权的不信任,一方面也是害怕自己真正的“身份”因为调查暴露。因为比起坐牢,在集体中,这样的“暴露”,才是真正的社会性死亡。
可马哲不知道这一点,他执着于自己的“正义”,坚持打破砂锅问到底。最终如他所愿,他找到了真相,但同时也宣告了许亮的死亡。
许亮最后说“反正现在大家也都知道了,我心里的石头落了”,“我自有安排”。
然后如大家所见,他掉落在马哲的车上。此刻我内心甚至感受到了一种报复的快意。
综上所述,“对抗”也是我在河边感受到的一个强烈的点。
第一重对抗来源于马哲、许亮、宏等个体的对抗。
河边的故事一直充斥着宿命与对抗,诚如余华老师所说,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哪怕所有人告诉马哲抓住疯子一切就都结束了,但他仍然不相信这个最简单的答案。
他的心里有一个心魔,慢慢变成了疯子的形状。正因为这种不接受,他反复抽丝剥茧,试图解答出一个不同的,能让自己得到满足的答案。
但命运就是这么玩味,你越努力对抗他,他越是向你露出獠牙(这也很余华)。许亮,宏,还有小男孩,都因为他坚持调查,迟迟不肯结案而死。他想成为真理的话事人,反而却成了命运的刽子手。
电影全程一直反复横跳于这种挣扎与反抗当中。最后马哲内耗掉了自己,逐渐走向迷失。
第二重对抗来源于导演和中国电影
魏书钧的镜头语言也有着一些反叛的基因。
既然是戏仿小说,那不妨就把故事搬到真正的电影院——舞台之上,要荒诞就荒诞一个彻底。
伴随与此的,还有喜闻乐见的“现在已经没人看电影了”“这是好事儿啊”“电影院的招牌在拆卸的过程轰然倒塌”“燃烧的摄像机”等等充满戏谑意味的镜头语言。换句话说,导演用一种玩味的方式“致敬”了中国电影。
第三重对抗,也许就是结局
结局是反结构的,所以一定为面临着“解读”和“对抗解读”的问题。
所有的事情都要有意义吗?所有的故事都得有答案吗?主创选择“不解释”
而“不解释”在我看来,也许才是文化自信真正努力的方向,不谄媚谁,不迎合谁。
河边的错误里的河,就像一面镜子。所见即所得,也是这个电影最酷的地方。
所以这个案子到底哪里可以把警察都整疯了呢?
余华的原著是对这个疯狂世界的障眼法,魏书钧的电影又是对余华原著的障眼法。与其说是完成了(审查制度下)不可能的改编任务,不如说是导演用潮湿水汽和胶片梦境再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荒诞现实。“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在B面第一首歌等你。”影像细节是真不错~
谁再拿这一部和杀人回忆比我会发疯……
#Cannes2023-11 就是太难看了,悬疑部分不够紧张精彩,改编部分没有保留余华的荒诞幽默(疯子在余华笔下是多么具有符号意义的存在,而这部片子里呈现的是?),演员表演动机不明缺乏质感。所谓的电影本体指涉,看似不明觉厉实则导演意识过盛,和故事不贴。中国青年导演啥时候能走出《杀人回忆》怪圈?
虽然但是……看到马哲在怀孕的妻子面前毫无顾忌地抽烟我还是很难受。
我想每个人看了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九十年代的故事背景,让这个电影的故事又似乎合理了起来,既然总有一些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不如顺其自然的活着。37感觉光是《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的胶片质感就值得它入围20多个国际电影节,全片都是由胶片拍摄颗粒感和复古感十足,真的很有穿越到八九十年代的感觉了!真的给我非常独特的观影体验!
在我看来,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存在真相,只有摆在面前的事实,是命运给出的结果。河边的错误真的是指的马哲的错误吗?所有的人都与河流有关,幺四婆婆的性癖,王宏与钱玲的不被认可的爱恋,许亮不被接受的异装癖,他们或许也是犯错者?是时代这条河流边的犯错者,与时代的河流所相违背,他们的一切似乎不应该被称为错误,除非加上一个前提,时代这条河流边的错误
二刷已结束!感觉电影最大的特点是阴郁冷静的,没有很多多余的解释,却留下很多留白解读空间,各种细节就如河水一样缓缓流淌,好像是一场那个陆离的梦,通过梦境展示每一个角色的秘密。这次观影体验前所未有。
一部被认为极难改编的中篇小说,被魏书钧拍出了独属于他的美学趣味。跟原著的情节不完全一致,更像顺着原著的精神脉络长出了新的果实,核心里对于荒诞现实主义的诠释,对于人内心世界的探索依然还在。它不是一部类型片,可能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会喜欢,但片中还是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魏书钧把他过往作品里的演员再次集结到这部电影里,以巧妙的方式植入了诸多电影元素,影院的倒闭、电影招牌的坠落、燃烧着的摄影机,还有那段超现实梦境、梦境在银幕上/临时的警局办公室里上演,我都很喜欢。魏书钧四次来戛纳,每一次都在打破舒适区。朱一龙已经成为一名非常成熟的好演员,他为这部电影在江南县城里生活了一个半月,能看出他已经把90年代老刑警的很多小动作长在了身上,跟上次的三哥相比宛如脱胎换骨。
#Cannes76 Cineum Iamx# 出乎意料的喜欢,朱一龙很适合这个角色表面板正内心疯批的角色。10%会生出有缺陷的孩子就像10%会变成疯子的警察,概率已经很高了。异装癖得不到的认同,诗人得不到的爱情,警察得不到的三等功勋章,一切都将被燃烧殆尽,沉入河底…
整体观感还可,以案件作为叙事线索但在最后放弃真相选择人性思索作为落点主旨,意图拔高影片立意但并不高级。创作者的野心和贪欲一目了然。
或许幺四婆婆被鞭子挥舞的快感杀死,王宏被文学的美好幻觉和现实的游移躲闪杀死,许亮被错判的七年和埋在箱子里的女装杀死,小孩被天真的恶意和好奇杀死。他们都变成河边需要修正的错误。因为河流不允许改换航道,也不许波澜生起。也或许疯子就是疯子,杀人没有感情,也不讲丝毫道理——让故事有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才有身处秩序的稳定感,不然就会发疯。我宁愿发疯,也好过顺从正确的一生。
拍电影不能让观众试图理解你
老年人的性欲,中年人的诗歌与私情,青年人的异装癖,小孩子的口不择言。杀死他们的不是人欲,是想按住人欲的那只手。电影院里的办公查案终究是维稳的作秀,被所谓稳定杀死的真相——越查死人越多——逼疯了马哲。马哲最后发现,盐碱地里能宽松自由的只有那身皮,局长可以打球穿红衣,其他人就成了时代的泪滴。
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应该就能进主竞赛了
老妇好舞鞭,异装定流氓,诗歌避难所,乒乓双色球。这个世界有病,做个疯子挺好。
前面的犯罪片拍得拙劣,重点都在后面的梦境。回过头来追溯,真正入梦的时刻不是那段发癫式的混乱梦境,而是马哲与疯子在河边的初遇,当马哲脱下自己的外套,开始模仿疯子行为的那一刻,两个角色开始重叠。疯子将石头放在马哲的外套上是“入侵”的开始,疯子穿上马哲的外套为“占有”的结束。中间穿插着各种现实与梦境的错位。但“疯子”的形象并不是个体的心理畸化,实际上它指向的是社会性、甚至政治性的虚影。“疯子”是全体受害者的集合体。被鞭打的傻子、被拆散的情侣、被冤枉的女装癖、被抹掉三等功的马哲。他们是月亮的暗面,是社会永远看不见的阴影,是不符合期望、被“正常化”的流程给堕掉的“畸形”。被矫正的马哲杀掉自己的b面,但他没堕掉的孩子摆弄着玩具,如疯子般凝视。结尾是循环,也是挑衅。我们疯子千千万万,如烧不尽的野草。
好做作,1星给电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乡但所有公职人员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戏,讲话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语气和断句。
看完河边的错误后,我一直在不停滴扣细节、找隐喻和解读,突然明白了,这个电影的目的可能就在于每个人对它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拍一个直给的悬疑片容易,但怎么拍一个即具有逻辑、又让观众也能带入人物陷入幻境、让每个观众都有自己的无序的片子就很难。《河边的错误》做到了,它简直就是一场心理实验。看完后你会发现,你有无数的假设想去印证,而不管你和你的朋友从哪个角度去理解,你的理解都可以是对的。你会陷入如罗生门一般,觉得谁是凶手都对的境地。导演一直在强调这个电影在于感受,不在于答案。因为思考本身就是这个电影的答案。马哲是不是发疯、他从何时开始疯、你有没有发疯、你从何时开始疯,当你进入影院的一刻,你也是这场“游戏”的一环…
☆☆☆☆☆一个疯狂的故事被拍得如此正常,所有出口被牢牢堵死,充满设计感的场景选择、镜头摆放与表演模式又无法反映真实,无论时代或个人。作为一部情节剧,低效叙事和视听语言匮乏,分不清哪一点更致命。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犯罪地点的“实”与犯罪动机的“虚”,电影全浪费了,全片都在蓄力,迎来泄气的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