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杀人事件”的真凶帕特森被确定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年是给案发当时还是未成年人的帕特森能够下达的最高刑罚。
韩国大法院3部对被起诉涉嫌杀人的帕特森的上诉审判中,维持了原审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
1997年4月3日晚10点,在首尔梨泰院某快餐店洗手间内,帕特森对当时22岁的韩国人赵重弼连捅数刀杀害,2011年12月帕特森被起诉。
虽然当时检察院将也在案发现场的帕特森朋友爱德华李定为犯人起诉,但爱德华李被大法院宣判无罪。
帕特森因扔掉了案发时使用的凶器(涉嫌毁灭证据)等被判有罪并服刑,1998年被赦免后,帕特森趁检察院未延长其禁止出国令的空档,于1998年8月逃回美国。
2011年再次调查结束后,检察院认为帕特森是梨泰院杀人事件的真凶并将其送上法庭。同年帕特森在美国被逮捕,并于2015年9月被遣送回韩国接受审判。
一审和二审中认为“其用残忍的手段杀害素未谋面的被害人,到19年后的今天其仍然将责任推卸给共犯并不知反省”,法庭宣判判处帕特森有期徒刑20年。
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故事为真实事件
韩国导演很喜欢将自己国内发生的真实案件搬上大荧幕。《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等片都是以真实案件为原型拍摄的电影,一经问世之后引起社会热议。类似《熔炉》这样的电影,更是增进了民众对于刑法的认知,堪称为社会的良心。《梨泰院杀人事件》这部电影的故事原型就是取材于韩国曾经发生的一起真实事件。而跟上述电影原型不同的是,《梨泰院杀人事件》拍摄之时,这部电影的原案件并没有过法定追诉期,而电影的导演洪基善在拍摄影片时,甚至曾经受到过原案件罪犯的威胁。
《梨泰院杀人事件》曾是韩国四大未解奇案之一。跟其他的案件相比,这起案件显得尤为特殊。其他三起案件都没有找到罪犯的蛛丝马迹,但是在梨泰院杀人案中,罪魁祸首已经锁定在了两个犯罪嫌疑人之中,但是到底二人谁才是那个真正的凶手,始终难以查明。最后二人甚至都被无罪释放。因为身份特殊,均为美籍,所以二人回到美国之后逍遥自在,韩国警方一度鞭长莫及。
导演洪基善在筹备影片的时候,走访了40多位之前亲身经历过庭审的记者,详细了解了案发经过。在获得受害家属同意之后,影片终于开拍。影片中扮演罪犯之一的是韩国著名演员张根硕。他在看到剧本之后,大为触动,最后同意0片酬出演,并且在影片中贡献了出色的演技,全程英语台词,很好的抓住了凶手的神韵。
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的剧情也很简单,完整的还原了案发经过。韩国大学生赵重弼在梨泰院的一个汉堡店厕所内被连刺9刀,残忍杀害。当时在厕所内的只有由张根硕扮演的皮尔森和由申圣焕扮演的亚历克斯两人,两人之中必有一人是凶手。美国CID最初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皮尔森,将皮尔森移交给韩国警方处理,亚历克斯作为证人出席作证。可是随着调查的深入,韩国警方发现身材瘦小的皮尔森可能不是凶手,凶手应当是人高马大的亚历克斯,于是皮尔森又反咬亚历克斯一口,说他才是真凶。最终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虽然两人都有作案的嫌疑也都有相应的证据,但是因为“疑罪从无”的原则,两人最终均被释放,案件就此搁置。
因为主要讲的是案子,很多观众认为影片的剧情过于单调,前情铺垫太多,没有故事性。当然,这的确是这部影片的短处。可是电影原型的这起谋杀案,重点就在于两个罪犯被捕之后狡猾的脱罪,这是导演想着重表达的部分。影片在上映之前,经过了4次剪辑,剪掉了大量的血腥镜头,最终才得以过审。导演的本意,是想用冲击性强的血腥场面让观众对这起惨案的印象加深。可惜的是最终这些画面被剪掉了太多,的确有损电影的完整性。韩美之间矛盾的关系也是影片想要反映的一个重点。
这起案件之所以迟迟没有尘埃落定,跟两个疑凶的美籍身份有关。张根硕在片中饰演的皮尔森,明明会说韩语,但是全程使用英语,严重阻碍了韩国警方的办案效率,但是他们也是无可奈何。美籍韩裔,是韩国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享受着美籍身份带来的种种便利,韩国民众一边看不起他们,一边又忍不住羡慕他们。因为原案件并没有找出真凶,所以在电影中导演对于两个凶手的人物形象刻画是十分公正的,每个观众看完心中都有一个真凶的倾向。
这是一部看完之后心里会很不舒服的电影,因为真凶明明就在眼前,最后竟然还能无罪释放。而受害者家属在电影中的那一声声哭喊,更是直直的刺入每个观众心底。从电影的艺术角度来说,导演洪基善拍摄这部影片并没有用到过多的画面修饰和拍摄手法。而从剧本来说,剧本只是照搬了梨泰院杀人事件的故事,推理的部分也比较弱,更像是平铺直叙的把案件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跟《杀人回忆》这种前辈相比,《梨泰院杀人事件》这部电影并没有做到推陈出新,可能是因为原型案件受限,所以充其量只能算老调重弹,没有任何新意。但是《梨泰院杀人事件》带来的社会效应,却远远超过《杀人回忆》这些同类型影片。电影上映时,距离案发才过去了12年。韩国法律规定,案件追诉有效期是20年。
而12年后的今天,韩美的关系又有了新的进展。电影一放映,韩国民众对案件重新审视,引起了热议。甚至推动韩国警方重启调查卷宗,最终将两个嫌疑人引渡到韩国,再次开始调查。不久之后,警方锁定了其中一个嫌疑人,把他确定为主犯,最终判处他20年有期徒刑,在韩国服刑。12年前无辜惨死的大学生赵重弼终于沉冤得雪。
电影是造梦的工具,这一点很多观众都认同。但是电影也应当像《梨泰院杀人事件》这样,能够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虽然从电影本身的故事性来说,这部电影并不出彩。但是它带来的社会影响却是深远的,至少对于受害人赵重弼来说,这是一把让他昭雪的利刃。韩国电影一直敢于从真实中取材,这一点中国电影远远不及。
值得一提的是,《梨泰院杀人事件》中还有一个隐藏彩蛋,那就是受害人赵重弼的扮演者是当时还没有彻底大红大紫的国民老公宋仲基。他也是在看了剧本之后,决定友情客串影片,希望能为这部电影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总而言之,《梨泰院杀人事件》还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电影,作为一部制作成本只有同类影片一半的小成本电影,它最终呈现的效果还是值得肯定的
先容我抱怨几句……这两天一直在追suk的电影(我对他名字有心理阴影了),梨泰院是拖了好几天等其他的都看完了又实在想看才看的,因为是杀人事件,怕血乱飚吓到自己……结果,本来期待“主演 张根硕”如何精彩表现,结果,戏份比AJ还少……戏份比男配三还少居然敢标男主…………你欺负我是饭啊!……从头到尾除了最后那个销魂到脱离皮尔森角色的笑,其余时间一直在无奈地沉默中……难道因为全英对白所以难以开口么,这让我情何以堪……
除了一致公认销魂到不行的笑,还有在重现现场时,他拿过刀捅人时的那个兴奋……捅完把人一推,那种如释重负貌似很爽的样子,看得我不寒而栗,这大概是suk整部电影最有张力的表演了。我看的版本是uubird的翻译,仍然翻得不太好,虽然关键对白我都听懂了(表问我怎么听懂的= =),但一些细节翻译的不知所云让人很难理解整个案件的关节。听说张根锡全球中文网出了个优质翻译的版本,考虑要不要再下一次……
梨泰院杀人案是1997年发生在韩国的真实案件,梨泰院是外国人聚集的地区,两个嫌犯都有美国背景,杀人手法极其残忍,动机极端不纯,加上最后让人无法接受的审判结果,整个事件染上了相当的政治色彩。不过我也不是棒子国人,倒感觉出了这种事完全是你们亲美的恶果……我罪恶了,我反省。
接下来说正题。
整个案情生生就是囚徒困境的成功案例,据说两名嫌犯被释放后说过“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如此看来,这两个人渣还真是做了sth cool啊。虽然很多人坚信是两人合谋杀人,最后利用法律漏洞双双逃脱,其中的疑点还是很多。我个人觉得,是皮尔森杀的人,AJ完全是个傻×胖子。一是因为除非皮尔森先进洗手间,否则就会被AJ卡住;二是因为洗手台有血,如果皮尔森在洗手台前,洗手台不可能溅到。但是这是建立在一人说了实话的基础上的,偏偏AJ的测谎有反应。对此的合理解释是:一是AJ爸爸说的,测谎时因为问AJ时用的是韩语,而问皮尔森用的是英语,所以出现异常(我感觉结尾皮尔森说韩语完全是艺术加工,他应该是不会的);二是AJ确实说谎了,但是他只是添油加醋地描述了自己在洗手这一过程,实际很可能就是他站在门口看戏(这里有一段关于犯罪心理的对白很关键,但由于翻译没能看懂)。这个推论还有个疑问就是,AJ身上的血是溅射状的,而他唯一合理的位置就是洗手台边,根据皮尔森杀人的方式,那个距离又无法溅射到。我们可以把皮尔森的描述套到他自己身上来:被害人一共被捅了九刀,脖子右边3刀,左边4刀,胸部2刀,如果一直处于解手的状态凶手行凶是有困难的,所以应该是捅了右边3刀后,把被害人翻过来继续捅,那么在最后2刀时,血就有可能溅到AJ身上了。
好吧,还有疑点。一是右3刀的下刀位置是从上往下,那么凶手应该比被害人高大。而AJ是,皮尔森不是。有一幕是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争执,男人在解手时是不是会下蹲,因为这中间有10厘米的高度差。我觉得吧,一般电视剧里看到的都是站直的,而且被害人是尿急冲进去的,应该来不及调整姿势。于是矛盾出现了。二是拿刀的姿势,皮尔森在重现现场时说,你的刀拿错了。探员是使用的反握法(手心向上,刀尖对自己),我感觉这个握法容易使力;然后他接过刀,用正握法(手心向下,刀尖对外),很兴奋地示范了下如何捅。这个时候明显就发现皮尔森比被害人矮,他那种捅法伤口应该是从下往上的。
我可以解释为什么皮尔森矮还能由上往下捅:他用力把受害人按下再动手的,考虑到受害人也只是个文弱学生,当时又在解手,即使皮尔森看起来瘦弱,也是可以办到的。皮尔森为什么在重现现场时特意指出落刀位置和持刀方式的错误?尤其这种错误还是和AJ行凶相悖的?我只能说,他行凶时有点太兴奋,他觉得依照他和被害人的身形对比,戳的方式更顺手,于是他更正了自己。他无意关心AJ,嫁祸AJ无非不想坐牢而已。
皮尔森,据说有双重人格。有两点使我相信他是唯一犯罪人:1、他非常明确、貌似没有经过努力回忆(不排除表演的问题)地指出了被害人被捅了9刀,如果不是自己捅的,在那种恐怖的情形下,谁能记得清捅了几刀?而且AJ的在做案情陈述时,出现了“我不记得了”的情况,而皮尔森一直很淡定,如果不是皮尔森一个人干的,怎么也难说通。2、一名黑人证人说,AJ冲过来找他,身上有血,他问发生了什么,我听得很清楚,AJ说“we did ……”,再加上黑人说他问AJ为什么杀人,AJ说“just for fun”。这一系列行为,再加上AJ说自己在洗手,又记不清当时的状况,作证时迫不及待要向检察官描述当时的情况,包括最后搂着女朋友说“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很明显是这样一种心理——很想杀人,又不敢,皮尔森替他做了,他特别兴奋,特别希望是自己做的,觉得终于干了很cool的事情。这种心理我不知道学名叫啥,但是lie to me第二季学校恐吓录像带那个案件中,就有这种情况。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按照我看的那个颠三倒四的翻译,两个人一开始都向自己的朋友承认自己杀人了,后来又都矢口否认,相互指责。从一开始的炫耀,到后来的否认,皮尔森和AJ的心理是完全不同的,很有意思。
至此,皮尔森唯一罪犯推理就结束了。看得出来,导演的重心不在推导罪犯上。可以看到,检察官手下一帮年轻人做事不经脑子,什么都无所谓、马马虎虎,失去了犯罪现场、原始口供还敢说没关系,韩国腐败问题之巨人所共闻,公检法体系腐败堕落是本案如此下场的重要因素。相比之下,囚徒困境、外交压力、法律漏洞、金钱交易都是非常次要的了。单从电影来看,检察官个人判断失误,提起诉讼时的失误,是公诉失败的直接原因。看错了皮尔森,坑死你都说不出来。
其实我很不愿意suk演的角色是个变态凶手,实在是很喜欢他。如果不是他演,我就不用一边认定皮尔森杀人一边纠结欲死了。suk和检察官大叔不是第一次搭档了,他们在《快乐人生》有合作,就前天刚看的,大叔没什么好说的,suk的演技变化居然也不大……真是令我吃惊,这是为嘛?
电影的张力完全不够,但是结尾那个封死的厕所里死不瞑目的尸体和四溅的鲜血,很赞,很赞……
影片本身尚可,但是字幕制作方应当反省。先不追究其翻译准确性,单是一口一个“棒子国”就已经叫人不悦。既然是翻译,就理应先放下个人情感摆正态度不是吗?
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电影本身的艺术价值思想性云云。这就是最大的贡献。但就电影本身,故事的悬念性和情感的带动都有点弱啊,而且很多细节的表达都不甚完整。
推理爱好者的恶梦,莫过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我的结论是,在博弈学中有一种叫做“囚徒的困境”的经典范例,这部电影却恰恰使用了这思维迷局的反例。
要不是小帅,就得两星~~
张根锡奉献的演出给一星;还原了事实给一星;导演你拍的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剧情片,不是纪录片,就不能剪辑流畅点?跟看ppt样了
遺作(遺忘標記 "看過"之作). 韓國三大懸案之一改編. 風格一貫維持韓國電影懸疑犯罪片的特色, 以破案為線索, 撲朔迷離讓案情成為重點, 疑似雙重人格的少年這段最容易讓人想起EdwardNorton在一級恐懼中的角色, 但張同學還待進步, 開放式結局也參考了許多真事改編電影的套路.
电影促成重开调查
感觉细节描述有点不够啊
皮尔森去年一月判了二十五年,AJ还是无罪
冗長的故事腳本從 警長對水槍得聯想開始峰回路轉. 比起<殺人回憶>更喜歡這部.
看完杀人回忆想起自己还看过这货,弱爆了。只是冲着某人的颜。。
就那样
闷死我了= =+
很压抑,可怜的宋钟基,一出场就over了
明明有漏洞
好吧,必须承认,只为了小帅~~~~~~~~~~然而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就成为了杀人动机简直太悲哀了!究竟谁是凶手 到最后也不知道!!!!应该判两人死刑~~~~~~~~
该电影已使得该案重审,这也算是对死者的告慰吧,这就是电影的力量。PS: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坚持认真和理性,什么狗屁字幕,MD
张根锡的英语是我听过的韩国明星中说得最好的了,他很聪明啊
真实反被真实误。
演绎的一般